齐某与某船务有限公司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延边刑事律师1年前 (2025-05-26)案例分析212
基本案情原告齐某系被告某船务有限公司雇佣的厨师,2023年2月13日,轮船行驶至上海市附近水域时,因风浪过大,原告在备餐时不慎摔伤,经治疗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始终未达成一致。案件为专属管辖,原告本应前往武汉海事法院起诉,2024年3月8日,在船舶停靠九江港之际,原告听闻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设立了…

基本案情

原告齐某系被告某船务有限公司雇佣的厨师,2023年2月13日,轮船行驶至上海市附近水域时,因风浪过大,原告在备餐时不慎摔伤,经治疗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始终未达成一致。案件为专属管辖,原告本应前往武汉海事法院起诉,2024年3月8日,在船舶停靠九江港之际,原告听闻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武汉海事法院九江司法便民服务点,便就近前往起诉,要求被告赔付损失约3万元。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3日联合签署的《关于加强长江沿线涉海事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协议》,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接收案件材料后代为开展多元解纷工作。

审执结果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和武汉海事法院委派的特约调解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但原告没有伤情鉴定,除医院病历材料外亦无其他证据,实际损失难以确定,且双方就赔偿金额争议较大,对立情绪激烈。通过安抚疏导双方情绪,化解当事人心结,向原告说明法理、示明判决走向,与被告讲清情理力促尽快赔偿。经过多轮“背靠背”调解,历时五个小时,在原告提交诉状的当天,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签订调解笔录,被告当场向原告给付赔偿款13000元,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案件材料整理装订移送武汉海事法院,该案得以一次性实质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赣鄂海事司法协作的一个缩影。海事案件为专属管辖案件,赣鄂海事司法协作协议签订后,2023年9月15日,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了武汉海事法院九江司法便民服务点,与武汉海事法院持续在信息共享、远程立案、多元解纷、法治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合作,发挥便捷服务、畅联互通、协同协作的积极作用,做好法治宣传、多元解纷与权益保护三大基础职能,协助武汉海事法院受理长江流域江西段、鄱阳湖、赣江等海商事案件,便利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让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为打造区域航运中心注入新的司法动力,为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凝聚司法合力,是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江海事司法治理新格局的成功示范。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842

分享给朋友:

“齐某与某船务有限公司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责任如何划分?

客厅充电 引燃沙发垫子2019年7月2日,冯某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自行车,某经销部出具了保修单、登记单、使用手册等。同年7月4日4时55分,冯某居住的石家庄市裕华区某小区房屋发生火灾。裕华区公安消防大队作出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住户客厅内正在充电的电动车某品牌电池起火,并将沙发上的垫子引燃,起火原…

男子拳击训练后猝死 健身房承担两成赔偿责任

通讯员 葛伟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朱鲸润健身者在练习拳击过程中发生意外,责任如何划分?近日,无锡梁溪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男子李某在健身房参加拳击训练后猝死,家属认为健身房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于是诉至法院。2023年2月,李某到健身房进行拳击训练,由于是第一次,健身房为其安排了私教。在训练开始前,…

青岛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一审宣判

6月13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斌等三人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禁止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从事…

男子喝酒回家后坠亡 共饮人要担责吗?

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青福捷)莫某智与他人饮酒后骑车回到出租屋,半夜从出租房五楼楼梯间天井坠楼身亡。共同饮酒后发生的意外,共同饮酒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共同饮酒人合理注意义务的来源与界限在哪?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2022年4月17日晚,莫某智与兰某红、吴某明、梁某巧、赵…

为泄私愤恶意退单54万余元 深圳一被告人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刑罚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张建国)因与前同事有个人恩怨,吴某把私愤转嫁到前同事任职的公司,在该公司网店下单购物,付款后立即全部退货退款,受到治安处罚后反而变本加厉,破坏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破坏生产经营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