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将公开宣判 男方一审获刑3年
记者 | 吴陈幸子 4月12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刑事与民事二审将于4月16日公开宣判。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对该案刑事部分作出一审判决,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当庭上诉。 席某某及其家属坚称席某某无罪,席某某母亲还表示,双方是…
记者 | 吴陈幸子
4月12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刑事与民事二审将于4月16日公开宣判。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对该案刑事部分作出一审判决,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当庭上诉。
席某某及其家属坚称席某某无罪,席某某母亲还表示,双方是自愿发生,女方是发生性行为后开始抱怨,就房产本上需加名一事和男方发生冲突。
而女方家属接受采访时称,“是他(席某某)强迫的,他强奸了我女儿。”并否认因房本上未加名和彩礼钱而报案。
2025年3月25日,该案二审开庭。席某某家属接受采访时称,庭上曾质疑双方是否有发生实质性性关系,对此检方仍认定有发生。

双方订婚书。受访者供图
4月2日,席某某母亲郑女士前往大同市检察院提交控诉材料,认为阳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在办理儿子席某某涉嫌强奸案件中,未等待DNA鉴定意见即向阳高县检察院报请批捕,同时,阳高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该案中未等待DNA鉴定意见即作出批捕决定,请求追责12名办案人员玩忽职守罪。
来源:潇湘晨报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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