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捏同事致其受伤 法院判定防卫过当

ysctx4个月前 (09-03)案例分析47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但正当防卫有必要的限度,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正确判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防卫过当案件。

  2022年8月,小李应朋友邀约在某综合楼接待室等待商务会谈,到达接待室时发现在该楼层办公的小刘正躺在接待室的沙发上,二人因接待室使用问题产生争执。

  小李告知小刘需要使用接待室进行会谈工作,二人商量未果,小刘拒不起身。于是小李便直接坐到小刘的腹部,小刘伸手反抗用手抓捏小李的下体,最终导致小李私处受损后才放开。

  后小李去医院接受治疗,双方就小李受伤时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协商未果。2024年5月,小李就医疗费等赔偿纠纷问题诉至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0日,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与小刘因接待室的使用问题产生争执,小李未采取正当的方式进行处理,而是直接坐压在小刘的腹部,属于不法的侵害行为,小刘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但其采取的防卫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其抓捏小李的要害部位对小李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法院认定小刘承担小李40%的赔偿损失。

  案后答疑:

  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

来源 中国法院网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368

分享给朋友:

“男子抓捏同事致其受伤 法院判定防卫过当” 的相关文章

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陈某、李某、杨某、孙某、仇某父子等六人,为节省处置危险废物铝灰的费用,明知被告人刘某、皮某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仍多次将收集和生产的危险废物铝灰97车约2905吨,交由被告人刘某、皮某处置。  被告人刘某联系货运司机将危险废物铝灰中的86车约2580吨...

酒驾逃避检查冲卡 男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前面有交警查车,我喝了两瓶啤酒,查到了要遭扣分,趁他们不注意我加速冲过去就逮不到我了。”近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依法以被告人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23年9月21日21时许,被告人高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叙永县叙永镇胜利桥小桥洞处时,遇...

“飞单”骗取佣金,法院判决退钱并负违约责任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胡明冬在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过程中,中介与开发商业务员相互串通,将自然到访客户虚构成分销商渠道到访客户骗取开发商佣金,该类行为在行业内被称作“飞单”。近期,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对于“飞单”行为法院会如何定性?针对商品房销售市场的“飞单”乱象...

预付费教育机构“跑路”,消费者如何退费维权?

 近日,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经营的多家门店接连倒闭,消费者纷纷维权要求退费,引发社会关注。近年来,在健身餐饮、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预付费经营模式已成为商业惯例。然而,随着预付费模式的发展,商家“跑路”事件逐渐增多,“退费维权”纠纷频发。不久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

主播与公司解约 新媒体账号归谁?法院:注册人是谁就归谁

福州晚报讯(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佳盈)近日,台江法院审结一起涉新媒体账号使用权纠纷案件。小明(化名)是拥有上万粉丝的带货主播。2022年5月,小明与福建某文化公司签订一份品牌直播代运营合同,约定由小明协助该公司A账号在抖音平台进行品牌商品直播代运营销售,公司按店铺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小明支付代运营...

未经允许情况下被拍摄 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未经允许情况下被拍摄 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网络宣传自己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不少商家在未得到消费者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拍摄消费者消费时的视频,并将视频上传到网上用于宣传。还有的商家则使用直播的方式,展示消费者的消费过程。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又该如何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拍摄消费者理发视频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