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部署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活动
吉林日报讯(记者祖维晨)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
通知明确,要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重点加强“一点一网一防线”建设。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大型养老机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选派法律服务人员进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社区、家庭、养老机构等开展涉及老年人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发挥“三库一联盟”作用(即普法工作专家库、普法多媒体素材库、普法宣传产品库、普法志愿者联盟队伍),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知指出,在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改过程中,建议省立法机关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持续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方案。要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全国“敬老月”、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司法局、民政局、老龄办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优化相关措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各地民政、老龄部门要将“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纳入2024年老龄工作重点内容,抓好协调、推进、落实。各地要定期报送工作信息,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展现新时代法律服务行业“助老惠老护老”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