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沽源法院法官倾力为当事人执回补偿款
河北法治报讯(记者 梁燕 通讯员 丛明阳)“王法官,谢谢您为我们追回了补偿款。”5月28日,董某、夏某拿到执行款后,紧紧拉着沽源县人民法院法官王栋敏的手激动地说。
李某因与董某、夏某存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二人诉至法院。在沽源法院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于2023年4月28日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董某、夏某协助李某办理拆迁手续,李某于董某、夏某协助办理拆迁手续后,给付二人宅基地补偿款14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董某、夏某按照调解书规定协助李某办理了全部拆迁手续,但李某并未按照调解书规定给付董某、夏某宅基地补偿款。无奈之下,董某、夏某于2024年4月15日向沽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接案后,积极联系被执行人李某,督促其履行调解书内容。李某表示愿意配合工作,但现在经济困难,实在拿不出这笔钱,经网络查询及实地调查也均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5月27日,办案法官再次与李某联系后,得知李某有一笔债权正在积极索要,若该笔欠款被偿还,该案即可顺利解决。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办案法官多次与案外人积极联系,经过10余次的沟通以及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案外人最终同意履行该笔债务,并主动将其中的14000元打入了法院账户。5月28日,董某、夏某顺利拿到执行款,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