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南通日报讯(记者何家玉)由市人社局联合住建、城管、市域治理中心等部门印发的《南通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预警工作规程》,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进一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常态化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强化源头治理。
根据《工作规程》,预警内容包括人工费单列拨付情况、工资专用账户使用情况、工资保证金存储情况,如果出现建设单位未按月及时拨付项目人工费用,当月有人员考勤、次月项目总包单位未在平台上制作工资表并通过工资专用账户进行正常工资发放或者次月工资发放人数低于当月考勤人数80%,总包单位未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情况,就会引发预警。
配合预警工作,我市建立了人工费单列拨付情况、工资专用账户使用情况和工资保证金存储情况两个预警模型,每年4—12月,南通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会按月生成人工费单列拨付情况、工资专用账户使用情况预警信息并办理,工资保证金存储情况预警信息将会每月生成并办理。
据介绍,市级相关部门将定期抽查通报各地预警工单办理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办理情况计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