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等73户农民与某住建局行政赔偿案——依托示范文本实质化解泄洪倒灌引发的行政赔偿争议

延边刑事律师3个月前 (07-08)案例分析100
    【基本案情】 因遭遇连续强降雨,某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保障流域整体安全,依法对辖区水库采取紧急泄洪措施。由于该区排水系统年久失修、管道严重淤堵,王某等73户农民耕地附近的排水井发生严重倒灌,造成农田被淹,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王某等农户认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

    【基本案情】

  因遭遇连续强降雨,某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保障流域整体安全,依法对辖区水库采取紧急泄洪措施。由于该区排水系统年久失修、管道严重淤堵,王某等73户农民耕地附近的排水井发生严重倒灌,造成农田被淹,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王某等农户认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对排水系统维护不到位,导致自身财产遭受损失,与区住建局协商赔偿,区住建局仅赔付了部分损失。因双方对赔偿款项未能达成一致,王某等农户诉至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要求区住建局支付剩余赔偿款项。

  【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

  王某等8名农户代表来到法院,因年龄普遍较大且缺乏诉讼经验,为帮助当事人准确表达诉求、厘清争议事实,诉讼服务人员遂“一对一”指导王某等填写行政赔偿起诉状示范文本。在“诉讼请求”部分,王某等对应示范文本中的诉请提示,明确仅要求行政机关赔偿并写明具体金额;“事实与理由”部分,对“是否做出赔偿决定”勾选“否”,并填写了农田受损经过、前期委托鉴定及先行赔偿情况,明确请求赔偿的依据、赔偿方式及赔偿内容;同时,根据示范文本提示提交了鉴定报告等证据材料。经沟通,了解到纠纷还涉及60余户农民,为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经征得当事人同意,法院启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系统梳理当事人提交的要素式起诉状,选取一件在受损情况、诉求内容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予以立案,在综治中心开展先行调解。

  综治中心统筹入驻的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员、所在地村干部和法官组建调解小组,共同开展先行调解。一方面,调解小组结合要素式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深入案涉村屯,现场查看排水井位置、管网维护情况,核对受损农田面积,建立“一户一档”台账,了解农户主张赔偿金额的基础。另一方面,法官指导区住建局应用行政赔偿答辩状示范文本逐项梳理抗辩内容,区住建局在答辩状中认可其对案涉排水井及管网具有管理维护职责,确认排水井倒灌造成农户耕地被淹的基本损失,但主张损失发生系管网老化与极端天气等因素共同导致,故不同意全额赔偿。结合诉辩状内容及沟通调查情况,调解小组锁定双方争议焦点为:住建局是否怠于履行行政职责及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围绕争议焦点,调解员和村干部共同开展释法明理,引导区住建局认识到其作为排水系统的管理维护单位,未对管道淤堵等问题进行有效治理,直接导致排水井倒灌,是引发农田淹损、农户损失的主要原因;同时,考虑到连续强降雨天气、水库紧急泄洪等对农户损失发生亦有诱发作用,引导双方就赔偿比例达成一致,由区住建局按照鉴定报告中农作物损失金额80%的比例进行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后,农户撤诉。

  示范案件达成和解后,调解小组随即组织其余72户农民召开集中释法答疑会,参照示范案例的调处过程及结果,逐一解答农户关于赔偿范围、责任分担等方面的疑问。最终,72户农民均同意参照示范案例,与区住建局签订和解协议。因临近春节,调解小组督促区住建局在三日内将赔偿款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王某等73名农户共获赔偿款70余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系行政赔偿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案涉泄洪倒灌引发的农田淹损行政争议,涉及农户众多、争议事实与诉求高度同质、民生属性强。为妥善化解纠纷,法院指导当事人应用示范文本,将行政赔偿的复杂法律要件转化为可勾选、可填空的表格,并应用“事实与理由”部分空白栏完整展现争议发生背景及前期调处情况,有效破解当事人“不会诉、诉不清”的难题。法院依托示范文本要素快速比对,选取示范案件先行调解。综治中心统筹人民调解员、村干部、法官等力量,应用示范文本明晰无争议事实,聚焦赔偿责任及比例这一核心争议释法明理,促推当事人就赔偿比例达成一致,形成示范调解方案后批量推广。充分发挥示范文本和示范性诉讼的叠加效能,促推系列行政争议实质高效化解,实现70余万元补偿款及时兑付,依法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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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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