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乐贩卖毒品案 ——乡村医生违规出售麻精药品,构成贩卖毒品罪
基本案情被告人胡某乐,男,乡村医生。2024年8月至10月期间,胡某乐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列为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无管制药品处方权限、未进行任何医疗诊断的情况下,于2024年9月3日、10月2日先后两次向未成年人马某某出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50盒。裁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乐…
基本案情
被告人胡某乐,男,乡村医生。
2024年8月至10月期间,胡某乐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列为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无管制药品处方权限、未进行任何医疗诊断的情况下,于2024年9月3日、10月2日先后两次向未成年人马某某出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50盒。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向他人非法出售管制类麻精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胡某乐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依法从重处罚;综合其归案后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典型意义
长期、大量服用右美沙芬易成瘾,滥用可能导致幻视、幻听甚至死亡等严重后果。2024年7月1日,国家将右美沙芬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进行管制。医务人员作为麻精药品流通环节的控制人,应严防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胡某乐作为乡村医生,却违反规定,未恪守职业操守,不履行麻精药品的管理、使用职责,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进行医疗诊断、无管制药品处方权限的情况下,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麻精药品,荼毒未成年人。人民法院根据胡某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依法惩处,体现了对特殊行业涉毒犯罪的特殊预防。本案警示医务人员,应严把药品“出口”关,违规出售麻精药品也是违法犯罪。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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