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人未尽到管理职责, 对动物“无接触式”致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胡某某诉顾某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延边刑事律师5个月前 (10-13)案例分析91

基本案情

胡某某在玉山县某街道卫生院院内正常走路时,顾某某也来到某街道卫生院院内遛一条大型犬,但未牵狗绳,后该狗向胡某某冲去,致使胡某某后退摔倒在地。事后胡某某到玉山县中医院住院治疗30天,出院诊断为:1.双侧桡骨远端骨折;2.多处软组织损伤。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胡某某的伤情为十级伤残,胡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顾某某赔偿各项损失。

裁判结果

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常见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形是动物直接接触受害人导致受害人受伤,本案为非直接接触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形。法院认为,动物对受害人做出的类似吼叫、追跑的非接触行为,在未牵狗绳的情况下,有可能使受害人产生恐惧与害怕,若造成损害后果,应认定两者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本案中,顾某某带大型犬出行时未尽到饲养人、管理人应尽的管理责任,导致狗追向胡某某致其后退摔倒而受伤,虽然动物未直接侵害到胡某某身体,但是动物的行为导致胡某某产生害怕心理继而发生伤害,应认定动物的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顾某某应对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一审判决:顾某某赔偿胡某某因受伤而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14,175元。本案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动物已经成为大众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国民法典对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承担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本案中,被告未牵狗绳,该大型犬做出攻击动作致使原告受到惊吓跌倒受伤,虽然未发生直接接触的损害行为,法院亦认定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饲养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突破了传统观念认为动物致人损害必须要有“接触”的认知。本案系典型的犬只“无接触式”致人损害案件,警醒饲养人和管理人在日常生活中,动物的温顺仅仅是建立在自己与动物的亲密关系上,而它们在面对陌生人时产生的警惕性与攻击性是饲养人和管理人无法掌控的,并且引导大家在外出时对动物要做好规范牵引与合理管束措施,务必肩负起文明养宠的社会责任,保障公众的心理安宁权和人身安全感。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374

分享给朋友:

“饲养人未尽到管理职责, 对动物“无接触式”致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胡某某诉顾某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坠落瓦片砸坏车辆 未尽义务物业担责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瑞恒 通讯员 丛丽2023年8月的一天,陈先生将自己的小轿车停放在小区底商门前的马路边。当天为大风暴雨天气,小区楼顶的瓦片突然脱落,导致其停放的车辆被砸坏。陈先生发现后报警,经公安机关出警调查现场确认,车辆系被某小区楼顶坠落的瓦片砸坏。事后,陈先生对车辆进行维修,花费1580元…

非法销售肉毒素 被告人因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判刑

近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依法宣判,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并禁止被告人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美容行业经营活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潘某分14次从卖家处购进116瓶肉毒毒素,除部分自用外,另…

病假工资该怎么发?因病假扣除绩效工资合法吗?

本报记者 陈丹丹阅读提示 一些劳动者在休病假时,被不合理地扣除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甚至还被要求病假抵扣年假,因此引发劳动争议。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向劳动者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近日,“工资6000元请假半月被扣4500元”的话题引来关注。今年5月,重庆一家公司的一…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 不一定能认定工伤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某公司职工高先生因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却没能被用人单位按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帮他申请认定工伤,也没有能享受到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和治疗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与用人单位产生了争议,并准备聘请律师与用人单位打官司。好在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及时对高先生进行了释法教育,才让他了解到不是所…

盗用他人剧本杀营利被判5倍赔偿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越)剧本杀企业恶意盗用他人剧本杀营利,法院适用5倍惩罚性赔偿,一审判赔36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并作出判决。原告嘉兴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某知名剧本杀发行方,享有该剧本杀文字作品及美术作品著作权。原告称,被告北京某科…

停车线内车辆被交通事故车辆连累碰撞法院:被连累的无责车辆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交强险“无责赔付”责任

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蔡蕾 通讯员 朱斌)车行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那么,遇上状况复杂、多车发生碰撞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各方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又该如何赔付呢?近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三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无责车辆的交强险承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