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合同诈骗、集资诈骗案
2021年11月,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郭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经查,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犯罪嫌疑人郭某实施30余起合同诈骗和集资诈骗犯罪,共收取被害人交付的购房款1000万余元。经查,自2020年11月起,犯罪嫌疑人郭某隐瞒自己名下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无法交易的事实,与2名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房二卖,收取2名被害人333.5万元购房款,案发前退还2名被害人78.4万元。犯罪嫌疑人郭某还以低价出售三处名牌小区的低价房、工程抵押房名义,与26名被害人签订《购房协议书》,收取购房款904万余元,案发前退还被害人253万余元,造成26名被害人650万余元损失。犯罪嫌疑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房屋销售中介人员向不特定购房对象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宣传,以购房有“优惠金”返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15名购房群众的资金489.65万元,犯罪嫌疑人郭某将吸收的资金以“借新还旧”的方式于案发前退还本金及优惠金550.63万元,造成5名购房群众受损本金98.42万元。
2023年6月27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风险预警提示:
购置房产是一辈子的大事,支出是整个家庭的心血,购房前请认真查看核对开发商、中介机构相关资质、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付款,无不动产登记证书不交易二手房,无指定专用账号不支付购房款,无合同约定不做现金交割。查验资质很重要,合法合规不受损。一是在购房时,应查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证房屋切勿向开发商支付任何费用。二是支付预售款时,应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不要向非专用账户缴存房款,谨慎使用现金支付。三是选购房屋时,请仔细查看销售现场的公示信息,充分了解在售房源信息,重点关注房屋抵押状态,详细阅读并理解购房合同条款,重点关注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流程及时间节点、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四是对于销售现场外的购房行为,应查验服务人员、机构的合法资质,二手房交易中应查验不动产登记证书等权属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