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杜某串通投标案
2022年2月,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杨某、杜某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20年5月,青海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为在贵德县某工程项目中成功中标,伙同其公司项目经理杜某,利用杜某长期从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建立的人脉关系,联系青海某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某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六家建筑类公司,并借用上述六家公司资质,采取控制项目投标报价的方式串通投标。最终由青海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797万元中标项目,中标后由杨某、杜某实际施工。杨某、杜某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情节严重,涉嫌串通投标犯罪。
2022年4月6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分别判处杜某、杨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7万元。
风险预警提示:
企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完善的招标投标制度,规范自身行为,遵守招标投标规则,避免触碰违法甚至犯罪的法律红线。
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串通投标、行受贿等违法犯罪手段谋取中标,其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其他投标人以及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坚持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以确保充分实现合同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