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某持有、使用假币案
犯罪嫌疑人耿某在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多家商场、超市多次使用面值100元的假人民币购买小金额商品,以“百元找零”的方式非法获利600余元,办案民警将耿某抓获后,从其住处查获面值100元的假人民币230余张。后耿某因持有假币罪被海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风险预警提示:
使用假币是违法行为,会面临法律制裁。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遇到假币应及时上交公安机关或银行金融机构,避免假币再次流通给他人造成不法侵害。
案例七:
殷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23年5月,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成功破获殷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经查,不法分子殷某于2021年2月注册某商城账号,以抢单方式进行所谓投资抢购“虚拟品牌汽车”。为谋取更多利益,殷某纠集辖区居民李某某,罗某某等人,在海东市多地以集中讲课、网络直播等形式,大肆宣传推广,广泛吸收和发展会员。截至案发,已吸引4358人参与,涉案金额达200万元。现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将接受审判并承担刑事责任。
风险预警提示:
若有人拉您入伙收益丰厚的生意,声称收益与发展下线数量挂钩,请务必保持警醒,珍惜自己的养老钱、血汗钱,远离传销组织。致富没有捷径,天上没有馅饼,这种非合理的发财梦就是传销分子布下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