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某职务侵占案
2018年8月,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经查,2012年4月至2018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在担任青海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采用私刻公司公章、法人章,伪造公司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将供给多家项目工地的商品混凝土货款2587万元占为己有,侵占的赃款全部用于赌博及个人挥霍,涉嫌职务侵占罪。
2020年7月,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风险预警提示:
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廉洁从业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从业规范,切不可心存不良企图,更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否则会在违法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每个人应有的职业操守,无论是否受到监督,当面对金钱的诱惑时,都应坚守职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杜绝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
公司、企业内部要积极防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加强对员工开展普法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监管制度,加强业务内部管理,强化员工廉洁从业教育,杜绝出现“微腐败”,甚至违法犯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