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件公开审理 涉案金额270余万
中新网银川2月28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8日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电子烟刑事案件,这也是宁夏首起非法经营电子烟刑事案件。庭审现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供图 为规范电子烟管理,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根据该规定必须在取得相应…
中新网银川2月28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8日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电子烟刑事案件,这也是宁夏首起非法经营电子烟刑事案件。

为规范电子烟管理,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根据该规定必须在取得相应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销售电子烟。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某为牟取经济利益,自2022年10月起,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经营电子烟,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售卖,扰乱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2023年3月8日、4月10日,公安机关在蒋某某经营的某通讯器材经销部及住处查获电子烟杆、烟弹、雾化器等物。经国家烟草质量检验中心鉴定,被告人蒋某某所持有的非国标电子烟全部为伪劣电子烟。该案中,被告人涉案金额为2727787.85元。
公诉机关提请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被告人蒋某某的刑事责任。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根据审理情况择日宣判。(完)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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