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延边刑事律师11个月前 (05-26)案例分析152

基本案情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某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法院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台泵车可供执行,但该泵车在湖北省武汉市,需跨省实施扣押措施。

审执结果

2024年11月14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运用三省司法协作机制,迅速与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建立联系,并发出异执协助执行函,请求协助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泵车一台。湖北三级法院快速完成逐级审核,并在跨省执行实施阶段紧密协作配合。2025年1月10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实施了对该泵车的扣押,完成该案执行工作最为关键的一环。

典型意义

本案中,鄂湘两省法院紧密协作完成跨省执行,不仅有效避免了因财产转移导致执行落空的风险,而且大大缩短了跨省执行周期,对于深化湘鄂赣三省司法协作、服务长江中游地区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具有示范意义。一是通过跨域执行机制破解“执行难”瓶颈。两地法院依托三省司法协作机制构建“异地执行快速通道”,实现“一地申请、两地联动”,打破了行政区划对司法资源的限制,为跨域财产查控提供了标准化流程。二是通过智慧司法应用提升协作效能。两地法院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实现文书在线传输、进度实时跟踪,并通过电子签章、视频联调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压缩协作时间,标志着三省司法协作迈入数字化新阶段。本案的联动协作执行,有力增强了企业在长江中游地区投资兴业的信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847

分享给朋友:

“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的相关文章

汉中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案

汉中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案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军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军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并向被告人刘某军追缴涉案资金3597173元。 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被…

男子拳击训练后猝死 健身房承担两成赔偿责任

通讯员 葛伟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朱鲸润健身者在练习拳击过程中发生意外,责任如何划分?近日,无锡梁溪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男子李某在健身房参加拳击训练后猝死,家属认为健身房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于是诉至法院。2023年2月,李某到健身房进行拳击训练,由于是第一次,健身房为其安排了私教。在训练开始前,…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单位可否不付工资

★案情简介孔某于2019年4月1日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业务开发工作。该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时至18时,周六、周日休息,但公司不实行打卡制度。双方约定孔某的月工资由底薪加提成组成,底薪为5000元,提成根据业绩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分别于2019年5…

应送到家的外卖只送到小区门口 法院:平台承担违约责任

为图省事,骑手并未将餐食送至订单指定地点,而是放在小区的集中存放处或保安室,引发顾客不满。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外卖合同纠纷案,认定外卖平台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原、被告自愿接受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 郑某在某外卖平台点了数十份外卖,但每次平台指派的骑手将餐品送到小区后,便电话通知…

男子喝酒回家后坠亡 共饮人要担责吗?

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青福捷)莫某智与他人饮酒后骑车回到出租屋,半夜从出租房五楼楼梯间天井坠楼身亡。共同饮酒后发生的意外,共同饮酒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共同饮酒人合理注意义务的来源与界限在哪?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2022年4月17日晚,莫某智与兰某红、吴某明、梁某巧、赵…

保安大爷抓小偷摔断腿,谁来赔?

台海网6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思法)张大爷(化名)退休之后发挥余热,找了一份保安工作,不料却为抓小偷摔断腿,导致十级伤残。这种情形谁来赔偿?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一位保安大爷为抓小偷受了伤,因伤误工、后续治疗费让他犯了愁,还为此告上法庭。据悉,很多小区考虑到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