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新罗法院调结一起商标侵权案

延边刑事律师8个月前 (04-21)案例分析159

近日,龙岩新罗法院调结一起商标侵权案。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江某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


2020年至2023年,被告江某在某电商平台经营电器店铺,销售标注为某品牌原厂全新配件的家电商品配件,被某品牌商标所有人起诉至新罗法院。原告认为,江某的行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江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合理费用及损失共计3万元。江某则辩称,其销售的配件购自原告代理商深圳某公司,属于正品拆分销售,不构成侵权,并提供发货单作为证据。


新罗法院经审理认为,江某提供的发货单无法证明其网络销售的配件确系来自代理商。同时,江某在商品标题、介绍、图片及文字描述中使用与原告系列商标近似的标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即便所售配件为正品,因未经商标权人明确授权,同样构成侵权。此外,该行为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不正当竞争。


经法官释法,江某最终承认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江某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


法官提醒:商品商标不仅区分商品来源,还承载品质保证和宣传功能。未经授权销售他人商品配件,极易引发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风险,损害品牌声誉。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市场秩序,避免因小失大。

来源:福建法治报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749

分享给朋友:

“龙岩新罗法院调结一起商标侵权案” 的相关文章

河道内非法采砂,三被告人均获刑并处罚金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三起河道非法采砂案件,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廖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以来,...

“飞单”骗取佣金,法院判决退钱并负违约责任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胡明冬在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过程中,中介与开发商业务员相互串通,将自然到访客户虚构成分销商渠道到访客户骗取开发商佣金,该类行为在行业内被称作“飞单”。近期,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对于“飞单”行为法院会如何定性?针对商品房销售市场的“飞单”乱象...

员工午餐时间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 公司拒赔工亡待遇被判驳回

 员工在午餐时间离开公司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被当地仲裁委认定为工伤后,其所在单位认为午餐时间回家属于擅离工作岗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近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安徽某环保建材公司赔偿张某近亲属工亡待遇99万余元。  张某生前在安徽...

出售玳瑁标本牟利 被告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

  邓某通过网上联系、快递邮寄的方式向吴先生出售3只玳瑁标本,获利1.8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2万元。  玳瑁又称“长寿龟”,被称为地球上的“活化石”。吴先生结婚时,好友为表祝福送其一只玳瑁标本。吴先生收到后非常...

青岛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一审宣判

  6月13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斌等三人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禁止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从事...

外卖骑手送餐时撞死人谁赔偿?

如今,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穿梭在大街小巷,俨然已经成为城市中的一道风景。然而,随着这一新业态从业队伍的不断壮大,因此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数量也在同步激增,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一宗涉及外卖骑手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骑手送餐途中撞人致死两年前的一个中午,蒋女士的丈夫胡先生在送妻子上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