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案例241号:黄某亿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案

延边刑事律师1年前 (2025-01-01)案例分析267

 指导性案例241号

黄某亿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4年12月23日发布)

  关键词  国家赔偿/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给付年限

  裁判要点

  赔偿请求人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造成身体伤害致残已获得国家赔偿,但在残疾赔偿金等给付年限或者期限届满后,继续发生相关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必要支出,赔偿请求人就该支出提出新的国家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基本案情

  1997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公安局民警在侦查一刑事案件过程中违法使用武器,开枪误击黄某亿(非涉案人员)并致其终身残疾,经鉴定为一级残疾。1998年9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1998)百中法委赔字第4号赔偿决定:由平果县公安局赔偿黄某亿截至1998年9月14日的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等人民币98230.63元(币种下同),残疾赔偿金201722.4元,二项合计299953.03元。该决定生效后平果县公安局已全部履行完毕。

  2018年,黄某亿再次申请国家赔偿,要求平果县公安局支付残疾赔偿金以及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50余万元。平果县公安局于2018年6月15日作出平公赔不受字〔2018〕001号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通知,决定不予受理。赔偿请求人黄某亿于2018年7月9日向百色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百色市公安局于2018年7月16日作出百公赔复决字〔2018〕001号刑事复议决定:维持平果县公安局平公赔不受字〔2018〕001号不予受理决定。赔偿请求人黄某亿不服,于2018年8月13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于2018年11月13日作出(2018)桂10委赔5号国家赔偿决定:一、撤销平果县公安局平公赔不受字〔2018〕001号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决定和百色市公安局百公赔复决字〔2018〕001号刑事复议决定;二、平果县公安局继续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某亿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97277元;三、驳回黄某亿的其他国家赔偿申请。平果县公安局、黄某亿均不服,分别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分别作出(2020)桂委赔监2号、(2020)桂委赔监5号通知:驳回平果县公安局、黄某亿的申诉。

  裁判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本案中,鉴于黄某亿在1998年已获得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十倍的最高上限残疾赔偿金201722.4元,其就同一损害事实再次申请残疾赔偿金,于法无据。

  该案案发虽已超过20年,但违法使用武器行为给黄某亿造成的损害后果仍在持续,根据黄某亿的残疾等级、年龄和健康状况,损失还会延续和扩大,属于新发生的损害。黄某亿对同一违法事实新发生的损害要求赔偿,即赔偿新增加的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不属于重复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4号)第十四条第二款“护理期限应当计算至公民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公民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年”及第十五条第一款“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赔偿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的规定,黄某亿残疾等级为一级,且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参照《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赔偿其护理费为475110元(47511元×10年=475110元);黄某亿申请继续支付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共计22167元,该项费用确实存在,属必需且合理的费用,依法予以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4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4号)第14条、第15条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532

分享给朋友:

“指导性案例241号:黄某亿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案” 的相关文章

300万理财仅剩5万,银行有责任吗?

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一男子花3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但最后清盘时账户只剩下5万余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法院最终判决某银行对原告损失承担65%的责任,原告自行承担35%。2017年4月27日,原告谢某经某银行工作人员…

未经允许情况下被拍摄 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未经允许情况下被拍摄 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网络宣传自己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不少商家在未得到消费者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拍摄消费者消费时的视频,并将视频上传到网上用于宣传。还有的商家则使用直播的方式,展示消费者的消费过程。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又该如何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拍摄消费者理发视频公开发布…

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解雇 公司应否支付赔偿金?

云南法制报记者 吴怡近日,省高院与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2起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这些争议案件不仅涉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企业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本报选择其中3个刊登。案例一 培训学校未提交处罚扣款证据返还被处罚工资【案情】 朱某于2018年2月入职某培训学校工作,双方订立书面劳…

男子酒驾身亡,同饮者共赔近15万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翟小功 通讯员 何美琳 蔡莉海南海口一男子王帅因酒后驾车不幸身亡,其家属将事故当晚与王帅同饮的5位朋友告上法庭。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这一起因酒驾身亡导致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进行宣判,判决5名同饮者共赔偿近15万元。2021年11月25日21时许,王帅和朋友前往海口市某酒吧喝酒…

卖了游戏账号又恶意找回,涉嫌盗窃罪

“早知道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我绝对不会偷偷找回已经卖出去的游戏账号。”王某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出售后又恶意找回,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是某款网络游戏的忠实爱好者,在注册该游戏时绑定了自己的社交账号,陆续在游戏账号中充值了五六万元,用于购买游戏皮肤与道具。2023年9月3日,因工资还没发生活开…

无证经营真烟11万余元 男子获刑

无证经营真烟违法吗?近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被告人常某违法所得8380元,上缴国库。 常某在韶山经营一家茶楼,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方便茶楼经营及利益驱使,常某授权店员从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