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洁员被业主堆放的木板砸伤 物业公司补偿后可向业主追偿

延边刑事律师2年前 (2024-02-14)案例分析532
  延边刑事律师网,延边刑事辩护律师,延边韩继强律师 微信:13844324085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物业公司保洁员被业主堆放的杂物砸伤引发的追偿权纠纷案,某物业公司补偿保洁员损失后,依法向违规放置杂物的业主熊某进行追偿获法院支持。法院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

  延边刑事律师网延边刑事辩护律师,延边韩继强律师 微信:13844324085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物业公司保洁员被业主堆放的杂物砸伤引发的追偿权纠纷案,某物业公司补偿保洁员损失后,依法向违规放置杂物的业主熊某进行追偿获法院支持。法院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依法认定追偿数额由某物业公司承担30%、被告熊某承担70%。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11日下午,业主熊某将一块约2米长的木板立放在其居住楼层的消防门后。次日上午,该楼栋物业保洁员程某在打扫期间被该木板砸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2022年8月,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判决,某物业公司向程某补偿87399.52元。2023年4月,某物业公司向程某支付了87399.52元。同年8月,某物业公司提起诉讼向熊某进行追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本案中,被告熊某违反消防管理法规将木板立放在楼栋消防门后的行为,既危及整栋楼的消防安全,木板倒下客观上又造成程某受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某物业公司作为该楼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具有维护管理义务,被告熊某违法放置木板后,原告某物业公司未及时巡查、消除险情,其行为具有一定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某物业公司作为接受劳务一方,依照双方的劳务关系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后,依法向熊某进行追偿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认定追偿数额由原告某物业公司承担30%,被告熊某承担70%。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聂登超 向琦琦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4

分享给朋友:

“物业保洁员被业主堆放的木板砸伤 物业公司补偿后可向业主追偿” 的相关文章

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责任如何划分?

客厅充电 引燃沙发垫子2019年7月2日,冯某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自行车,某经销部出具了保修单、登记单、使用手册等。同年7月4日4时55分,冯某居住的石家庄市裕华区某小区房屋发生火灾。裕华区公安消防大队作出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住户客厅内正在充电的电动车某品牌电池起火,并将沙发上的垫子引燃,起火原…

社保代缴公司参保不及时,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损失谁承担?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负有法定缴纳义务。委托代缴的公司参保不及时,致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5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案件。 青浦区人民法院介绍,2021年4月8日,丽丽(化名)入职安安销售公司(化名),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

网购轮胎货不对板 法院:退一赔三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魏晓露 通讯员 宋桓宇)如今,网络购物已成为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却利用消费者的信任,采取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产生网购纠纷。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3月,纪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向黄…

为泄私愤恶意退单54万余元 深圳一被告人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刑罚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张建国)因与前同事有个人恩怨,吴某把私愤转嫁到前同事任职的公司,在该公司网店下单购物,付款后立即全部退货退款,受到治安处罚后反而变本加厉,破坏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破坏生产经营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

公司解雇打架斗殴员工被判违法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吴铎思)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无可厚非,但新疆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却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不足被判解雇行为违法。日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新疆某营销管理公司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9万余元。2022年8月,王某与新疆某营销管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