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首例:“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化解纠纷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周倩)近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王某夫妻名下的房子成功交付给买受人,北京法院首例“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处置财产圆满收官。此前,东城区人民法院联合一家拍卖平台,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致确认在法院监管下,在该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抵押房产。最终,该房产以480万元成交。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夫妻合同纠纷一案,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夫妻支付黄某本金39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有权就抵押房产变价款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王某夫妻未履行支付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夫妻进行传唤,王某到庭表达愿意配合法院处置抵押房产。日前,房子已交付到买受人手中。该案从立案到房产变现成交,仅用时84天。
据介绍,当事人自行处置财产模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确定的一项创新机制。把法院监管与当事人自行处置财产相结合,能够充分调动当事人配合法院处置财产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处置财产的价值,避免因强制执行产生的矛盾冲突,为房产成交后腾房交接创造条件。相较于传统司法处置周期较长、环节较多、矛盾冲突激烈,“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通过司法创新,为保障当事人权益、提升执行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更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