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寻错人 报复未遂担刑责

延边刑事律师2年前 (2024-07-31)案例分析415
男子受他人纠集欲实施报复,到达约定地点却找错约架对象,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聚众斗殴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春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23年12月,被告人李某春与小刚(化名,另案处理)驾车到福鼎市某酒吧,听闻朋友被他人殴打,后被告人李某春、小刚等受他人召集,驾驶小车在城…

男子受他人纠集欲实施报复,到达约定地点却找错约架对象,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聚众斗殴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春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23年12月,被告人李某春与小刚(化名,另案处理)驾车到福鼎市某酒吧,听闻朋友被他人殴打,后被告人李某春、小刚等受他人召集,驾驶小车在城区四处寻找对方人员,欲实施报复。

  寻找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春一方人员与对方人员约定见面,当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李某春等人在约定地点寻找对方人员,遇见被害人小陈、小孔(均系化名)等人驾驶的车辆,误以为是对方车辆,遂驾车追逐,后在某路段别停该车辆,并下车对车辆进行打砸,其中一人持砍刀打砸。

  因被害人小陈倒车欲离开,小刚便驾驶小车撞停小陈的小车,被害人小陈、小孔等人弃车逃离现场时,小孔摔倒在地,被告人李某春等人便对小孔拳打脚踢,致小孔骨折。经鉴定、认定,被害人小孔的伤情属轻伤二级,小车损坏部分价值1934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春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结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高雅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305

分享给朋友:

“聚众斗殴寻错人 报复未遂担刑责” 的相关文章

未安排员工休年假 公司被判支付三倍工资

休年假是职工的法定权利,那么年假不休会“过期作废”吗?能否要求经济补偿?近日,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员工未休年假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判决被告公司向员工支付未过时效的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 2021年3月,胡某与某电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2月2日,胡某下班后向公司邮寄离职通知书,提出…

预付费教育机构“跑路”,消费者如何退费维权?

近日,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经营的多家门店接连倒闭,消费者纷纷维权要求退费,引发社会关注。近年来,在健身餐饮、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预付费经营模式已成为商业惯例。然而,随着预付费模式的发展,商家“跑路”事件逐渐增多,“退费维权”纠纷频发。不久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

卖了游戏账号又恶意找回,涉嫌盗窃罪

“早知道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我绝对不会偷偷找回已经卖出去的游戏账号。”王某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出售后又恶意找回,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是某款网络游戏的忠实爱好者,在注册该游戏时绑定了自己的社交账号,陆续在游戏账号中充值了五六万元,用于购买游戏皮肤与道具。2023年9月3日,因工资还没发生活开…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单位可否不付工资

★案情简介孔某于2019年4月1日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业务开发工作。该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时至18时,周六、周日休息,但公司不实行打卡制度。双方约定孔某的月工资由底薪加提成组成,底薪为5000元,提成根据业绩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分别于2019年5…

为泄私愤恶意退单54万余元 深圳一被告人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刑罚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张建国)因与前同事有个人恩怨,吴某把私愤转嫁到前同事任职的公司,在该公司网店下单购物,付款后立即全部退货退款,受到治安处罚后反而变本加厉,破坏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破坏生产经营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

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谁赔?

肖先生与杜先生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杜先生驾驶车辆的车主为郭某,该车辆未投保交强险。肖先生将杜先生、郭某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决杜先生、郭某赔偿肖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8387.61元。 肖先生诉称,杜先生驾驶小型…

借卡转账获利五百 帮信犯罪获刑二年

借卡转账获利五百 帮信犯罪获刑二年法治日报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冯晓蕾随着信息网络的不断发展,各种诈骗手段让人防不胜防,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时有发生。此类案件中,大多数被告人都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因而成为电诈分子的“帮凶”,致使被害…

“刷单炒信”却遭遇反悔,法院:这样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随着网购的日益普及,“刷单”俨然成为一大网络“增收产业”。然而约定好的“刷单”却没有如期获得报酬,这样的报酬和已经支付的购物款能否要回?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为淘宝店铺“刷单”,却在交易中遭遇实际支付的货款未退还的纠纷。法院经审理认定“刷单炒信”合同无效,并驳回了“刷单人”黄女士的全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跨境赌博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7月23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跨境赌博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罗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入选。 一、基本案情 胡某伟(另案处理)在柬埔寨从事网络赌博等犯罪,并将犯罪所得及收益12亿元在国内投资使用。2018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罗某明知胡某…

“净身出户”就可以逃避债务吗?

【案情】张某因与王某产生民间借贷纠纷,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偿还张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但王某并未按期履行。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提供了王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某小区一套商品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房产并不在被执行人王某名下,且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该案件无法继续进行执行。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