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自家院内使用粘网捕鸟,触犯刑律 一被告人犯非法狩猎罪获刑罚并被没收作案工具
被告人在自家院中捕鸟称“只是玩玩”,却不知已触犯刑法。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吴某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没收作案工具。 2024年5月某日上午,昂昂溪区某镇村民吴某在自家院内利用粘网捕鸟,短时间内便有21只鸟儿“落网”,后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告人在自家院中捕鸟称“只是玩玩”,却不知已触犯刑法。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吴某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没收作案工具。
2024年5月某日上午,昂昂溪区某镇村民吴某在自家院内利用粘网捕鸟,短时间内便有21只鸟儿“落网”,后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送检鸟类中有黄雀14只、白腰朱顶雀2只、普通朱雀4只、红交嘴雀1只。黄雀、白腰朱顶雀、普通朱雀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红交嘴雀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鉴定后,21只鸟儿被放归大自然。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某狩猎的地点位于禁猎区,时间处于禁猎期,所使用的粘网属于禁用工具。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捕获的鸟类已放归自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吴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没收作案工具。该判决现已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也早已发布通告,划定了禁猎区和禁猎期。无论出于好奇、娱乐还是其他目的,只要违反狩猎法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就将面临刑事追责。广大公众应增强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切莫触碰法律红线。守护绿水青山,需要每个人都心存敬畏,自觉尊法、学法、守法,共同维护生物多样性、守护生态平衡。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兆涵 孙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