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仍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用工主体责任 ——张某某与某建设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延边刑事律师8个月前 (01-12)案例分析151
 【基本案情】某厂成品包装车间工程由某建设公司承建,分包给王某某。2021年4月,张某某进入案涉工地从事木工装模工作,工资300元/天,由包工头王某某以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按月发放。2021年5月,张某某在工地作业时不慎摔伤。张某某经认定工伤后要求某建设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裁判结果】法院…

 【基本案情】

某厂成品包装车间工程由某建设公司承建,分包给王某某。2021年4月,张某某进入案涉工地从事木工装模工作,工资300元/天,由包工头王某某以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按月发放。2021年5月,张某某在工地作业时不慎摔伤。张某某经认定工伤后要求某建设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某建设公司承包案涉项目后将木工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王某某,张某某虽系王某某雇请,与某建设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某建设公司仍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向张某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典型意义】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法院参照该规定判决某建设公司承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用工主体责任,有助于规范转分包,从源头防范工伤事故,也有助于充分保障受伤劳动者的权益。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693

分享给朋友:

“违法分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仍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用工主体责任 ——张某某与某建设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汉中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案

汉中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案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军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军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并向被告人刘某军追缴涉案资金3597173元。 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被…

男子喝酒回家后坠亡 共饮人要担责吗?

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青福捷)莫某智与他人饮酒后骑车回到出租屋,半夜从出租房五楼楼梯间天井坠楼身亡。共同饮酒后发生的意外,共同饮酒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共同饮酒人合理注意义务的来源与界限在哪?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2022年4月17日晚,莫某智与兰某红、吴某明、梁某巧、赵…

废弃鱼塘游泳溺亡 管理者是否担责

法治日报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刘琴琴 尚博暑假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池塘、水库、河流、海边等都是学生溺亡事故的高发区域,容易产生相关侵权责任纠纷。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小学生暑期鱼塘溺水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认定鱼塘的经营者、管理者未采取在鱼塘周围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等必要的…

外卖骑手送餐时撞死人谁赔偿?

如今,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穿梭在大街小巷,俨然已经成为城市中的一道风景。然而,随着这一新业态从业队伍的不断壮大,因此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数量也在同步激增,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一宗涉及外卖骑手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骑手送餐途中撞人致死两年前的一个中午,蒋女士的丈夫胡先生在送妻子上班途中,…

江西信丰法院审结一起伪造、买卖身份证案

近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伪造、买卖身份证案。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7月20日,吴某与肖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相互商量制作假证件对外销售赚钱,由吴某负责制作,肖某、温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