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开发商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的权利人,可以排除抵押权的强制执行——紫某公司与建某公司、银某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案

延边刑事律师7个月前 (10-27)案例分析120
     基本案情 承包人建某公司与发包人银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完成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后,银某公司尚欠建某公司工程款680余万元。2013年7月11日,经双方协商,银某公司以建某公司承建工程中的13套房屋作价抵偿欠付的工程款,并将房屋钥匙交给建某公司。2016年4…

     基本案情
  承包人建某公司与发包人银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完成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后,银某公司尚欠建某公司工程款680余万元。2013年7月11日,经双方协商,银某公司以建某公司承建工程中的13套房屋作价抵偿欠付的工程款,并将房屋钥匙交给建某公司。2016年4月28日,双方又分别就上述房屋签订了13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银某公司开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此后,紫某公司与银某公司等发生借款合同纠纷,紫某公司在诉讼中申请诉讼财产保全。2018年5月21日,受案法院作出裁定,查封包括案涉13套房屋在内的房产、股权等财产。其后,建某公司对案涉13套房屋提出执行异议,受案法院审查后认为建某公司的异议成立,裁定中止对案涉13套房屋的执行。紫某公司不服,提起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准予执行案涉13套房屋。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对登记在发包人名下的工程不动产采取查封诉讼保全等措施,工程承包人以其与发包人约定将该承建工程不动产折价实现工程欠款优先受偿权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排除基于抵押权或其他债权而采取的查封措施,若该“折价工程协议”不存在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等可撤销或无效事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院判决支持承包人排除对涉案13套房屋的执行。
  典型意义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为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利益而赋予的特别权利。《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明确规定,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承建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从中优先受偿。建设工程不动产是承包人投入劳务、材料等成本通过施工行为转化而来,是物化劳动创造的价值载体,如果用承包人的建设成果清偿发包人的其他金钱债务,显然有失公平。因此,基于对权利重要程度的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设工程不动产折价协议是行使和实现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方式,故以房折价可以排除抵押权或一般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当然,工程不动产折价协议应当合法有效,且折抵价款与市场价格水平相当。
  司法实务中,以工程不动产协议折价方式行使和实现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较司法拍卖更为简便易行,费用低廉,有利于发挥发包人责任财产的最大效用,缓解发包人因财力不足造成工程款拖欠的实际困难;此外,还能够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执行成本,有效避免程序空转,减少衍生案件,合理利用司法资源。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440

分享给朋友:

“基于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开发商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的权利人,可以排除抵押权的强制执行——紫某公司与建某公司、银某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案” 的相关文章

以买琴返佣金为名吸收资金2.43亿 获刑十年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林某借开设琴行机会,向数十名学员及家长、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达2.43亿元,最终法院判决林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林某向各被害人退赔1841万余元。…

受雇作业竟“顺手牵羊”?被告人获刑半年!

中国法院网讯(苏睿 甘兆扬)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从事管道探测工作,被害人伍某承接某工程项目后,因施工需要雇请刘某进行探测作业。2023年10月27日,被告人刘某使用伍某提供的某品牌管线仪进行探测,作业…

汉中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案

汉中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案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军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军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并向被告人刘某军追缴涉案资金3597173元。 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被…

300万理财仅剩5万,银行有责任吗?

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一男子花3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但最后清盘时账户只剩下5万余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法院最终判决某银行对原告损失承担65%的责任,原告自行承担35%。2017年4月27日,原告谢某经某银行工作人员…

男子喝酒回家后坠亡 共饮人要担责吗?

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青福捷)莫某智与他人饮酒后骑车回到出租屋,半夜从出租房五楼楼梯间天井坠楼身亡。共同饮酒后发生的意外,共同饮酒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共同饮酒人合理注意义务的来源与界限在哪?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2022年4月17日晚,莫某智与兰某红、吴某明、梁某巧、赵…

医疗期后员工拒返岗,公司解除合同引发官司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罗新祥 叶嘉瑞)员工病假后一直没有到公司上班,公司多次通知都未返岗,只得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员工与公司在职场中的权益与责任该如何平衡?近日,望城区法院通报了一起涉员工病假后拒返岗的劳动纠纷案件,提醒用人单位在处理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时,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