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万某园等人非法经营罪案——明确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

延边刑事律师6个月前 (10-27)案例分析105

       改革案例第200号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万某园等人非法经营罪案——明确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
  【基本案情】
  2020年至2021年,被告人万某园、陈某文、黄某圆以营利为目的,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其中,被告人万某园负责联系需要美元的客户,并通过陈某文联系黄某圆,将相应的人民币或使用人民币购买的USDT(虚拟货币泰达币)转给黄某圆提供的人民币收款账户或USDT收币地址。黄某圆利用自己控制的两家香港公司账户,在网上转美元给陈某文提供的收款公司账户,并将美元转款“水单”(汇款凭证)发送给陈某文。客户在交易谈妥或收到美元后将购买美元的人民币转到万某园提供的银行账户,或与万某园通过货款结算等方式支付人民币,最终完成交易。经会计师事务所清理,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30日期间,万某园、陈某文采取上述方式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收取客户用于购买美元的人民币共计234043558.52元。
  【提级管辖情况】
  该案最初由四川省沐川县人民法院受理,该院认为该案涉及以虚拟货币为媒介买卖外汇行为性质的认定问题,因不同地区对虚拟货币合法性认识存在差异,实践中对该种行为性质的认定存在分歧;同时,该案其中一名被告人为香港居民,被告人多次利用虚拟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不同币种间划转谋取利益。考虑到该案情形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社会关注度高,据此,报请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提级管辖相关规定情形,决定依报请提级管辖该案。
  【裁判结果】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2023)川11刑初24号判决: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通过“外汇—虚拟货币—人民币”的方式,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实现人民币与美元的价值转换,变相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万某园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四万元。万某园还涉及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四万元。被告人黄某圆、陈某文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一万元、二十五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服判息诉,检察院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买卖外汇犯罪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资金跨境转移的方式更加隐蔽、多元,对案件办理带来新的挑战。本案中人民法院抽丝剥茧,揭开虚拟货币交易“面纱”,揭露案件实质为境内划转人民币、境外划转外汇,刻意逃避国家外汇监管。本案裁判有效打击了外汇违法犯罪,维护了国家金融安全,为金融强国建设提供了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433

分享给朋友: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万某园等人非法经营罪案——明确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 的相关文章

公司以业绩不达标降职降薪合法吗?

【案情介绍】2018年4月,李某入职某软件公司(下称软件公司)担任产品经理,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工资标准为税前1.4万元/月,公司按岗位考核标准对李某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公司可根据李某的考核结果及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李某的薪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

江苏一短视频博主犯侮辱罪领刑并被从业禁止

为博取网络流量及关注度,竟在网上发布短视频肆意谩骂他人。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这起网络侮辱案,被告人季某某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期间,被告人季某某为提…

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案二审宣判 法院驳回老人亲属上诉请求

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上海二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88岁的独居老人马某生前将300万房产等赠送给家附近的水果摊主。老人去世后,水果摊主刘某与老人亲属就《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问题产生争议,继而引发诉讼。5月17日,上海二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 案情介绍 老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将房产赠与水果…

社保代缴公司参保不及时,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损失谁承担?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负有法定缴纳义务。委托代缴的公司参保不及时,致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5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案件。 青浦区人民法院介绍,2021年4月8日,丽丽(化名)入职安安销售公司(化名),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

废弃鱼塘游泳溺亡 管理者是否担责

法治日报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刘琴琴 尚博暑假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池塘、水库、河流、海边等都是学生溺亡事故的高发区域,容易产生相关侵权责任纠纷。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小学生暑期鱼塘溺水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认定鱼塘的经营者、管理者未采取在鱼塘周围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等必要的…

捏造借贷提起虚假诉讼,判刑!

中工网讯 利用空白合同捏造借贷、虚构借款追讨赌债……近日,佛山法院发布多件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再审民事案例,以增强防范虚假诉讼意识,震慑虚假诉讼违法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佛山法院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惩治行动,自2023年8月以来审结涉虚假诉讼的案件19件,对12名行为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其中,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