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 ——购买虚拟货币帮助他人转移犯罪资金构成犯罪

延边刑事律师10个月前 (09-26)案例分析186
【基本案情】2024年2月21日,被告人刘某森的游戏好友“小帅”(身份不详)让刘某森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收款、购买虚拟币来挣钱,刘某森意识到此事可能涉及违法,但为了获取利益仍使用自己名下建设银行卡、邮政银行卡和农业银行卡帮助“小帅”收钱并投资购买虚拟货币。在民警于3月中旬通过电话告知刘某森其银行卡内收…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21日,被告人刘某森的游戏好友“小帅”(身份不详)让刘某森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收款、购买虚拟币来挣钱,刘某森意识到此事可能涉及违法,但为了获取利益仍使用自己名下建设银行卡、邮政银行卡和农业银行卡帮助“小帅”收钱并投资购买虚拟货币。在民警于3月中旬通过电话告知刘某森其银行卡内收到的资金涉及被骗资金且“小帅”也告知其所收到的钱为黑钱的情况下,刘某森仍然继续使用农业银行卡帮助“小帅”转账至4月初。经查,被告人刘某森利用自己名下的建设银行卡、农业银行卡、邮政银行卡收取资金共计1485393元后转出,获利3110元。另查明,被告人刘某森在接到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森退缴非法所得、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森明知是犯罪所得,仍然按照上线指示操作本人银行卡,通过购买虚拟货币形式帮助他人转移犯罪资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系共同犯罪。刘某森在整个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退缴全部非法所得,又退赔被害人取得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森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对刘某森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
本案是近期出现的一种隐蔽性较强的新型网络犯罪形式。犯罪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他人从事虚拟货币交易,以达到转移违法犯罪资金,让“黑钱”变成“白钱”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包括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手段,如居间买卖,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等。本案被告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将他人犯罪所得用于购买虚拟货币,再以虚拟货币形式实现诈骗等犯罪资金的快速转移,以此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公安机关追查,因此构成犯罪。
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规范性文件,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在市场流通使用。广大民众应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自觉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避免自身财产损失。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305

分享给朋友:

“被告人刘某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 ——购买虚拟货币帮助他人转移犯罪资金构成犯罪” 的相关文章

员工午餐时间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 公司拒赔工亡待遇被判驳回

员工在午餐时间离开公司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被当地仲裁委认定为工伤后,其所在单位认为午餐时间回家属于擅离工作岗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近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安徽某环保建材公司赔偿张某近亲属工亡待遇99万余元。 张某生前在安徽…

男子拳击训练后猝死 健身房承担两成赔偿责任

通讯员 葛伟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朱鲸润健身者在练习拳击过程中发生意外,责任如何划分?近日,无锡梁溪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男子李某在健身房参加拳击训练后猝死,家属认为健身房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于是诉至法院。2023年2月,李某到健身房进行拳击训练,由于是第一次,健身房为其安排了私教。在训练开始前,…

工作时发病返家后猝死,是否算工伤

检察日报记者 刘亭亭 通讯员 吴经军 刘莹五旬工人胸闷难受向单位请假,到家后病情加剧,抢救无效死亡,前后不过1小时。这究竟算不算工伤?这是一起可称为“极端”情形的工伤认定案件,相关部门适用法律不一致,历经法院3次审理,争议持续4年。最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三个善于”,依法成功抗诉,法院…

网购轮胎货不对板 法院:退一赔三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魏晓露 通讯员 宋桓宇)如今,网络购物已成为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却利用消费者的信任,采取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产生网购纠纷。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3月,纪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向黄…

酒后“智驾”追尾,拘役三个月罚金六千元

2023年3月4日凌晨,刚豪饮完一箱啤酒的孙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借来的车从浙江省宁波东高速卡口驶上了甬台温高速。在驶上高速公路后,孙某就打开了车辆的驾驶辅助系统,设定好车速和车道,靠着辅助系统行驶。上了酒劲儿的孙某没多久就开始犯迷糊,出于对驾驶辅助系统的完全信任,他索性打起了瞌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