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客运集团公司诉吉林省某市人民政府履行公交化改造行政协议案 ——与民营企业达成行政协议后,行政机关不得违法增设条件阻却行政协议履行

延边刑事律师7个月前 (09-19)案例分析126

【基本案情】

  吉林省某市人民政府为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之间沟通融合、对毗邻城市之间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由相关部门推进某客运公司改制工作。为此,某市人民政府与某客运集团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为实行两城线路城际公交化,由某客运集团公司收购某客运公司的整体资产并承担债务。协议签订后,某客运集团公司成立某公交公司及某市分公司,某公交公司进行了降票价、更换车辆等公交化改造工作并实际运营。2018年,某交通运输局为落实前述会议纪要,牵头推进两市之间城际公交化改造工作,就线路开通问题征求意见,毗邻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同意开通线路,但某市人民政府拒绝开通。在此后协议履行中,某市人民政府以某公交公司需取得公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作为开通线路的条件。2019年,某公交公司某市分公司向该市交通运输管理所申请城市公共汽(电)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未获许可。某客运集团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某市人民政府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并承担因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被诉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应否履行以及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该协议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某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及其与某客运集团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可以认定某市人民政府为实现公共管理目的,与某客运集团公司达成的进行两城城际公交化改造相关协议系行政协议。某市人民政府的协议义务可具体化为与毗邻城市协商开通两市之间的公交客运线路。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某市人民政府以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作为开通城际公交线路的条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毗邻城市开通公交线路由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此外并无其他法定限制条件,某市人民政府的行为属于在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不当增设限制条件。故在某客运集团公司履行协议相关义务并已实际投入的情况下,某市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责令某市人民政府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如某市人民政府无法履行该义务,则应在确定无法履行之日起两个月内对某客运集团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处理。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决生效之后,某市人民政府主动履行了协议约定义务,及时开通了与毗邻城市的城际公交线路,对方便群众出行、促进两地融合产生了积极影响。

  【典型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高度重视法治和诚信建设,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诚实守信的价值引导,提高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水平”。行政机关应当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和诚信行政,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要求。在达成行政协议后应当践约守诺,不得以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方式阻却行政协议履行,更不能限制民营企业公平合理参与市场竞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应当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在保障行政管理目标实现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协议义务的同时,明确如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仅促成了行政机关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而且优化了营商环境,取得以高质量司法助力诚信政府建设的良好效果。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271

分享给朋友:

“某客运集团公司诉吉林省某市人民政府履行公交化改造行政协议案 ——与民营企业达成行政协议后,行政机关不得违法增设条件阻却行政协议履行” 的相关文章

云南大象表演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近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对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诉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有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是2015年2月4日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被告野象谷景区系于2003年10月27日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亚洲象驯…

300万理财仅剩5万,银行有责任吗?

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一男子花3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但最后清盘时账户只剩下5万余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法院最终判决某银行对原告损失承担65%的责任,原告自行承担35%。2017年4月27日,原告谢某经某银行工作人员…

坠落瓦片砸坏车辆 未尽义务物业担责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瑞恒 通讯员 丛丽2023年8月的一天,陈先生将自己的小轿车停放在小区底商门前的马路边。当天为大风暴雨天气,小区楼顶的瓦片突然脱落,导致其停放的车辆被砸坏。陈先生发现后报警,经公安机关出警调查现场确认,车辆系被某小区楼顶坠落的瓦片砸坏。事后,陈先生对车辆进行维修,花费1580元…

网购轮胎货不对板 法院:退一赔三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魏晓露 通讯员 宋桓宇)如今,网络购物已成为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却利用消费者的信任,采取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产生网购纠纷。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3月,纪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向黄…

未告知“原房主跳楼坠亡” 产生“重大误解”撤销合同

法治日报记者 梁平妮 通讯员 黄健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原房主跳楼坠亡”的事实,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在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近日办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定双方签订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具有重…

空调外机安装在公共区域 业主被邻居起诉扰民 法院判决:移机!

因为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四川峨眉山市一小区业主徐女士被邻居起诉到了法院。徐女士称,其客厅空调风管机外机安装时征得物业和邻居同意,且小区很多空调外机都安装在同一位置。 而邻居段女士却认为,徐女士放置空调外机的位置系公共部位,并非开发商预留的空调外机位,当初没想到会对自家产生影响,所以未反对安装。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