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盗版儿童图书500余万元 三被告人因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获刑并被处罚金
随着电商平台的蓬勃发展,盗版图书悄然泛滥,大量无证网店以低价兜售粗制滥造的翻印本,不仅公然攫取著作权人的智力成果,更对正版图书市场经营秩序造成破坏。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最高检、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被告人蔡某某等三人销售盗版儿童图书案,对通过网络大规模销售盗版儿童图书的犯罪…
随着电商平台的蓬勃发展,盗版图书悄然泛滥,大量无证网店以低价兜售粗制滥造的翻印本,不仅公然攫取著作权人的智力成果,更对正版图书市场经营秩序造成破坏。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最高检、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被告人蔡某某等三人销售盗版儿童图书案,对通过网络大规模销售盗版儿童图书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
蔡某某伙同屠某某、肖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从他人处进购明知系侵权复制品的“米小圈”等系列盗版儿童图书,并通过多家网店进行销售,销售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某等三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系侵权复制品的图书,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经过法院释法明理、教育引导,三名被告人均认罪悔罪、主动预缴罚金,并主动向被侵权单位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果、认罪悔罪态度,并综合考虑被告人蔡某某等三人的违法所得数额、非法经营数额、盗版书籍数量及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对蔡某某等三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5万元至5万元,部分被告人宣告缓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正版图书凝聚着作者、插画师、出版社等多方智力成果,其规范定价与有序流通,是图书市场健康运转的根基。生产、销售盗版书籍的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更以低价非法方式扰乱正版图书的市场秩序,长此以往将削弱整个行业的创新创造活力。出版物经营者应当树牢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恪守诚信经营底线,严把进货审核关口,坚决抵制来源不明、价格畸低的图书货源;社会公众亦应合法、理性消费,通过主动购买正版书籍压缩盗版图书生存空间。唯有全社会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观念,文化市场秩序方能更加规范有序,创新创造活力才能持续迸发。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周和媛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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