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审判违法类案检察监督案

延边刑事律师2个月前 (03-23)案例分析73
【关键词】违法推荐公民代理 审判程序违法 类案监督 数字赋能【基本案情】2024年3月8日,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受理李某某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李某经某研究会推荐,作为李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在区法院主持下,2024年3月11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建筑劳务有限…

【关键词】

违法推荐公民代理 审判程序违法 类案监督 数字赋能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8日,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受理李某某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李某经某研究会推荐,作为李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在区法院主持下,2024年3月11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支付李某某劳务费82555元,于2024年10月31日之前分两次偿还完毕。区法院依据上述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 2024年12月,该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开展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上述案件中李某并未向区法院提交其与某研究会存在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该研究会的章程,属于社会团体违法推荐公民代理的情形。区检察院经研判认为该案绝非个例,有必要开展全面排查,遂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某研究会、某咨询协会等违法推荐公民代理案件线索20余条。


调查核实 区检察院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向区法院调阅所涉案件相关卷宗材料,与承办法官沟通,向行政机关征询上述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查明6起案件的诉讼代理手续存在以下违法情形:一是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不包含诉讼代理业务,不具备推荐公民代理资格;二是被推荐人员与社会团体均无合法劳动人事关系,不符合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条件;三是区法院未尽到对诉讼代理人资格的审查职责,存在审判程序违法情形。


监督结果 针对上述问题,2025年1月,区检察院向区法院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建议区法院对已办及在办的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审查是否存在社会团体违法推荐公民代理情形,依法予以纠正,并进一步规范公民代理审查程序。2025年2月6日,区法院复函采纳检察建议,并积极进行整改,一是组织审判人员专题学习,强化法官责任意识;二是严格代理手续的审查程序,规范社会团体推荐公民代理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查究。


工作延伸 区检察院逐级向省检察院报告监督情况后,省检察院指导该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全省线索3311条,向省内17个地市集中交办,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团体违法推荐公民代理专项监督。截至目前,在省检察院指导督导下,相关线索已全部办结,并推动多地法院通过出台文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等,规范公民代理资格审查。


【典型意义】


一是强化大数据技术运用,以数字赋能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检察机关树立大数据思维,通过整合各方数据资源,从个案办理中研判出监督要素,具体化业务应用场景,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全省范围内开展系统性线索筛查与集中办理,监督规模由一案扩展至数千案,由一个社会团体延伸至数个社会团体,由一域拓展到全省,通过数字赋能实现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延伸,实现监督规模与监督质效双提升。


二是聚焦违法推荐公民代理领域,通过审判程序违法监督促推实体公正。诉讼代理人资格虽属于诉讼程序性事项,但诉讼代理人不适格,甚至代理手续伪造等情形,不仅直接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影响实体公正和司法权威。检察机关通过依法监督,促使人民法院严格规范诉讼代理人资格的审查,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942

分享给朋友:

“李某某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审判违法类案检察监督案” 的相关文章

将农田消毒污水误排入他人鱼塘 一村民被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村民承包一块农田准备养殖蚂蝗创收,在对农田地进行消毒后,将污水排进连通他人承包养鱼塘的水渠,引发塘内鱼大量死亡而被告上法庭。近日,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系同村村民。李某多年前承包了村里一口水塘养鱼…

未经允许情况下被拍摄 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未经允许情况下被拍摄 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网络宣传自己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不少商家在未得到消费者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拍摄消费者消费时的视频,并将视频上传到网上用于宣传。还有的商家则使用直播的方式,展示消费者的消费过程。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又该如何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拍摄消费者理发视频公开发布…

社保代缴公司参保不及时,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损失谁承担?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负有法定缴纳义务。委托代缴的公司参保不及时,致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5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案件。 青浦区人民法院介绍,2021年4月8日,丽丽(化名)入职安安销售公司(化名),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

出售玳瑁标本牟利 被告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

邓某通过网上联系、快递邮寄的方式向吴先生出售3只玳瑁标本,获利1.8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2万元。 玳瑁又称“长寿龟”,被称为地球上的“活化石”。吴先生结婚时,好友为表祝福送其一只玳瑁标本。吴先生收到后非常…

坠落瓦片砸坏车辆 未尽义务物业担责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瑞恒 通讯员 丛丽2023年8月的一天,陈先生将自己的小轿车停放在小区底商门前的马路边。当天为大风暴雨天气,小区楼顶的瓦片突然脱落,导致其停放的车辆被砸坏。陈先生发现后报警,经公安机关出警调查现场确认,车辆系被某小区楼顶坠落的瓦片砸坏。事后,陈先生对车辆进行维修,花费1580元…

路过商场停车场发生事故,商场要赔偿吗?

【案情】一天,周女士骑电动车上班。因前一天下雪,路上有些湿滑。周女士途经某商场地面停车场时,不慎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造成右侧胫骨平台骨折等。事发后,周女士自行支付了治疗费。但周女士认为,摔伤在商场停车场,那商场应当承担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周女士遂将商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合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