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某小区40余户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住建+街道(社区)”联动化解 新旧物业公司交接及业主欠交物业费纠纷

延边刑事律师8个月前 (01-04)案例分析157
基本案情甲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近20年,与小区业主在公共收益收支、电梯维护、绿化养护等方面产生较多矛盾。2025年6月,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解聘甲公司,选聘乙公司。甲公司认为其前期投入尚未收回,提前解约将面临损失,且担心乙公司进场后其无法再向业主催收欠交的物业费。因此,一方面拒绝配合完成新旧物…

基本案情

甲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近20年,与小区业主在公共收益收支、电梯维护、绿化养护等方面产生较多矛盾。2025年6月,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解聘甲公司,选聘乙公司。甲公司认为其前期投入尚未收回,提前解约将面临损失,且担心乙公司进场后其无法再向业主催收欠交的物业费。因此,一方面拒绝配合完成新旧物业公司交接,一方面诉至法院,要求40余户业主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综合考虑小区新旧物业公司交接背景,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并邀请住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参与,同时引导乙公司加入调解,在法官指导下开展一揽子化解工作。

一是“走访+辅导”,同步完成情况梳理,引导形成合理预期。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联合住建部门及社区的工作人员,通过上门走访、查阅台账、实地勘查等方式,收集业主基本信息、居住情况及欠费理由,核实甲公司前期运营成本与服务现状。同时,做好释法析理:一方面向业主代表释明,依据《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不得随意拒交物业费,但可因服务瑕疵主张减免;另一方面向甲公司指出,依据《民法典》第943条、第949条,业主大会解聘决议合法,其负有公示公共收益和配合交接的义务。

二是“聚焦+联调”,围绕争议焦点,明确复合争议解决路径。调解员在前期走访梳理基础上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小区公共收益不透明;欠交物业费如何依服务质量调减;新旧物业公司交接如何解决前期投入补偿。在此基础上,开展联合调解:住建部门发挥专业优势,明确物业公司交接的行业标准与流程,指导甲公司对公共收益及前期投入损失进行核算;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引导业主消减对立情绪,积极履行交纳物业费义务,理性商讨甲公司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减免比例。

三是“整改+跟踪”,夯实实质解纷基础,源头预防衍生争议。调解员与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建联合工作小组,建立整改跟踪机制,持续关注小区公共收益及前期投入结算进度、物业服务质量核减比例商讨进展,及时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争议各方提供必要协助。业委会积极倡议业主依法交纳物业费。经各方共同努力,甲公司同意减免10%物业费,并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明细等信息。最终,各方就物业费交纳等事宜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小区物业服务实现平稳过渡。

处理结果

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业主欠甲公司的物业费统一按减免10%标准交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前期投入补偿款;甲公司在15日内完成物业服务资料、设施、公共收益结余的移交并退场。

解纷要旨

本案形式上看是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实质包含了新旧物业服务公司交接争议,涉及物业公司交接、公共收益返还、欠交物业费减免、前期投入损失补偿、小区物业服务停摆等问题,具有主体多元、诉求交织、矛盾易衍生升级、与业主日常生活质量息息相关等特点。如果“就案办案”,易引发“案中案”“案生案”等连锁反应,不利于纠纷实质化解。本案中,法院邀请住建、街道、社区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构建“属地政府协调、基层组织疏导、法院释法、住建明标”的协同解纷机制,实现基层解纷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新旧物业公司、业委会、业主之间复合纠纷的统筹化解。调解过程中,法院指派法官指导调解,针对争议焦点进行法律释明,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引导争议各方在法律框架内协商,确保调解工作方向正确、协商依法。住建部门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专业优势,明确物业公司交接流程与核算标准,指导物业公司依据行业规范对公共收益及前期投入完成核算,进一步提升了争议解决的公信力。街道、社区充分发挥群众工作优势,疏导对立情绪,动员业主依法履行交纳物业费义务,跟踪推动协商内容落地。最终,通过四方合力,纠纷实现“一揽子”调解并实质履行到位,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维护社区和谐。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683

分享给朋友:

“甲公司与乙公司、某小区40余户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住建+街道(社区)”联动化解 新旧物业公司交接及业主欠交物业费纠纷” 的相关文章

以帮“捞人”为由骗取钱财 犯诈骗罪获刑十一年

近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花钱捞人”的诈骗案,被告人杜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依法追缴没收被告人杜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8万元。 经查明,2019年12月底,被害人李某找到杜某请其帮忙将涉嫌刑事犯罪的丈夫宋某从看守所释放出来,杜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办理…

网购轮胎货不对板 法院:退一赔三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魏晓露 通讯员 宋桓宇)如今,网络购物已成为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却利用消费者的信任,采取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产生网购纠纷。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3月,纪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向黄…

无证经营真烟11万余元 男子获刑

无证经营真烟违法吗?近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被告人常某违法所得8380元,上缴国库。 常某在韶山经营一家茶楼,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方便茶楼经营及利益驱使,常某授权店员从附近…

修电脑误删客户资料 法官判赔双方均担责

金山网讯(白雪 吴灵玲 记者 翟进)重新安装电脑硬盘,维修费仅280元;然而电脑中重要的数据资料被误删,恢复资料竟花费7200元。日前,丹徒法院受理一起因维修电脑、误删资料引发的纠纷,经调解,双方意识到各自均有责任,当庭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据介绍,2023年11月3日,甲公司因电脑故障找到被告电…

停车线内车辆被交通事故车辆连累碰撞法院:被连累的无责车辆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交强险“无责赔付”责任

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蔡蕾 通讯员 朱斌)车行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那么,遇上状况复杂、多车发生碰撞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各方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又该如何赔付呢?近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三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无责车辆的交强险承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