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人死亡 被告人获刑一年六个月

延边刑事律师2年前 (2024-02-14)案例分析375

近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黄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4月27日早上6点,黄某在自家自建房二楼楼顶拆四周围墙,在未设置有效警示牌的情况下,将拆下来的红砖块从二楼楼顶扔到一楼地面。当天早上7点,黄某抱着约6块拆下的红砖块走到二楼楼顶北侧围墙处,准备将砖块丢到一楼地面。在察看楼下是否有人时,黄某手中的一块红砖块滑落,砸到正从一楼地面路过的被害人谢某头部,导致谢某后脑勺着地,之后仰躺在地面上并发出“哎哟哎哟”的叫声。黄某发现砸到人后马上下楼并将谢某扶起坐着,发现坐不住后又将其放平,并立即拨打120。不久后,谢某被送往信丰县中医院抢救,当天21点,谢某被转送至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2023年5月3日,谢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黄某家属已代为赔偿部分医药费。

  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黄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龚嘉奎 曹琪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2

分享给朋友: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 被告人获刑一年六个月” 的相关文章

将房产赠与子女托付养老 却被子女出售?法院这样判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今天最高法发布的一起提级管辖典型案例是房屋转让托付养老纠纷案。当前,“以房养老”成了不少人养老的保障方式,老年人将名下房屋转让给子女或亲属,通过房产置换赡养。但是,如果子女获赠房屋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子女去世后家庭结构发生变化,老年人的权益又如何保障,应当如何维权呢?来看这起典型…

出售玳瑁标本牟利 被告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

邓某通过网上联系、快递邮寄的方式向吴先生出售3只玳瑁标本,获利1.8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2万元。 玳瑁又称“长寿龟”,被称为地球上的“活化石”。吴先生结婚时,好友为表祝福送其一只玳瑁标本。吴先生收到后非常…

副总经理骚扰女同事被解雇竟还要公司赔钱?

【基本案情】2020年3月,黄某入职某重工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一职。在工作期间,黄某利用职务便利,经常以不雅言语和不良肢体行为对部门的女职工进行骚扰,导致多名女职工离职。2020年12月11日,某重工公司制定《员工行为准则及奖惩制度》。2023年2月9日,某重工公司组织职工和工会代表协商制定《员工手册》…

公司解雇打架斗殴员工被判违法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吴铎思)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无可厚非,但新疆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却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不足被判解雇行为违法。日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新疆某营销管理公司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9万余元。2022年8月,王某与新疆某营销管理有…

停车线内车辆被交通事故车辆连累碰撞法院:被连累的无责车辆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交强险“无责赔付”责任

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蔡蕾 通讯员 朱斌)车行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那么,遇上状况复杂、多车发生碰撞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各方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又该如何赔付呢?近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三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无责车辆的交强险承保人…

车位尺寸“缩水”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广德法院判决解除转让合同并返还车位款

业主全款购买一地下车库车位后,发现车位尺寸“缩水”,无法正常使用。近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被告宣城某房产公司返还原告车位转让款5.9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梁某与宣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宣城某房产公司将广德某小区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