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符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延边刑事律师11个月前 (08-27)案例分析164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符于2021年之前采挖、收购野生金豆(俗称“金柑”)。2021年9月7日,野生金豆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目录》,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符为牟利目的,未经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自己于2021年之前采挖或购买并培育在农业合作…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符于2021年之前采挖、收购野生金豆(俗称“金柑”)。2021年9月7日,野生金豆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目录》,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符为牟利目的,未经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自己于2021年之前采挖或购买并培育在农业合作社大棚内的野生金豆通过抖音平台及线下交易等方式向他人出售金豆共计10株,获利104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王某符培育在合作社大棚内的金豆779株(活株)。经鉴定,案涉金豆均为野生起源,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检察机关对王某符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用2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扣押的金豆活株就地或者迁地保护修复;1万元用于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公司投保生态修复保护保险,履行对福鼎市太姥山风景名胜区陆域范围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群资源保护之替代性修复措施。

裁判结果

福鼎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野生植物金豆,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目录》,被告人王某符未经批准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综合被告人王某符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结合被告人自首、积极退出违法所得、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经营活动或者为经营活动提供劳务的行为,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作案工具、违法所得,扣押在案的野生金豆活株移交有关行政部门。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福鼎市太姥山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列入第三批国家地质公园,入选中国国家自然遗产目录,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的主要组成部分。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惩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为人,同时主动征询、协调对接有关行政部门,考虑到野生金豆物种生态修复需要运用野生植物生境适宜性、回归生境契合性评价等专业技术措施和被告人客观上没有足够能力及条件开展相关直接生态修复工作的实际情况,采纳生态技术调查官替代性生态修复建议,准许被告人自愿缴纳一部分生态修复费投保生态修复保护保险,通过对太姥山风景名胜区陆域范围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群资源投保的方式,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本案审理对引导当地群众正确认识受法律保护的名胜区内林草植被,警示、震慑不法分子盗挖、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协同科学保护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具有积极意义。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094

分享给朋友:

“王某符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的相关文章

非法销售肉毒素 被告人因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判刑

近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依法宣判,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并禁止被告人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美容行业经营活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潘某分14次从卖家处购进116瓶肉毒毒素,除部分自用外,另…

盗用他人剧本杀营利被判5倍赔偿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越)剧本杀企业恶意盗用他人剧本杀营利,法院适用5倍惩罚性赔偿,一审判赔36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并作出判决。原告嘉兴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某知名剧本杀发行方,享有该剧本杀文字作品及美术作品著作权。原告称,被告北京某科…

捏造借贷提起虚假诉讼,判刑!

中工网讯 利用空白合同捏造借贷、虚构借款追讨赌债……近日,佛山法院发布多件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再审民事案例,以增强防范虚假诉讼意识,震慑虚假诉讼违法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佛山法院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惩治行动,自2023年8月以来审结涉虚假诉讼的案件19件,对12名行为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其中,依…

遛弯时受邻居家巨型犬惊吓致摔伤,法院判饲养人担责七成 法官:宠物“无接触式”伤人主人需赔偿

遛弯时受邻居家巨型犬惊吓致摔伤,法院判饲养人担责七成 法官:宠物“无接触式”伤人主人需赔偿

饲养宠物造成他人损害,不仅包括撕咬、抓挠致人损害,还有一种“无接触式”伤害。犬只因其自身的体貌外形,在靠近他人时的行动轨迹、吠叫、闻嗅等行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引起他人恐慌进而产生身体受损。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重庆市五中法院)二审审结了这样一起“无接触式”的宠物伤人案件。基本案情:被…

入职10天财务经理疏忽大意被骗85.8万元法院判决其应向公司赔偿12.87万元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赖志凯 通讯员毛希彤 孙青)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兼出纳李丽萍(化名)入职第10天遭遇了电信诈骗,在与公司领导的办公室面对面的情况下,既未找领导当面核实,亦未通过微信或电话核实情况,甚至还在未按公司以往对外付款程序进行审批的情况下,违规操作转账导致公司损失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