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普通化妆品宣称“祛痘祛斑” 四被告人被判诈骗
普通化妆品成本几十元,却因“祛痘祛斑”功效卖上千元。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刘某、梅某、史某、张某等人通过58同城等平台,应聘到郝某等人成立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业务员,经过培训后,他们便在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上检索关于祛痘祛斑的护肤视频,并在视频下利用虚假身份与路人…
普通化妆品成本几十元,却因“祛痘祛斑”功效卖上千元。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刘某、梅某、史某、张某等人通过58同城等平台,应聘到郝某等人成立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业务员,经过培训后,他们便在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上检索关于祛痘祛斑的护肤视频,并在视频下利用虚假身份与路人互动评论,寻找目标客户。
后利用专业话术,虚构本人为使用过兰纯、科妍等产品的用户,并制作虚假的祛斑前后对比的照片、视频,诱骗客户相信以上产品能够有效祛痘祛斑,进而使客户先后添加本人、主管、“内调”老师微信,进一步诱骗客户购买其产品套餐,主管、业务员等人从中提成。
经查实,刘某等四人共计诈骗金额达80万余元。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护肤产品均为普通化妆品,不具有祛痘祛斑等特殊功效。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梅某、史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决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均适用缓刑,并判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其他涉案人员也已另案处理。
该案主审法官王建场提示,电信诈骗花样百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的爱美之心,通过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精准筛选容易产生容貌焦虑的目标,从用虚假的肤白貌美照片吸引关注,再到微信聊天建立信任,最后诱骗受害者购买虚假产品,全都有“脚本”可依。
广大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对主动在平台互动或添加微信的“热心人”要提高警惕,在购买大额商品时多与家人朋友沟通,尽量选择有售后服务保障的品牌护肤品,不给诈骗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许可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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