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刑事律师:汪清县人民法院概况

延边刑事律师2个月前 (04-09)法律法规44
汪清县位于吉林省东端,地处长白山东麓,隶属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少数民族能歌善舞,自然资源丰饶富余,成就了汪清“象帽舞之乡”和“木业之都”的美誉。1948年11月,汪清县司法科改称汪清县人民法院。历任院长有张世良、南明学、池锡浩、李春彦、乔武德、黄炳烈、金允德、王鸿毅、吴殿臣、任志起、李殿斌、李…

汪清县位于吉林省东端,地处长白山东麓,隶属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少数民族能歌善舞,自然资源丰饶富余,成就了汪清“象帽舞之乡”和“木业之都”的美誉。


1948年11月,汪清县司法科改称汪清县人民法院。历任院长有张世良、南明学、池锡浩、李春彦、乔武德、黄炳烈、金允德、王鸿毅、吴殿臣、任志起、李殿斌、李平修、尹喜国、周群、戴慧君、李海军(现任院长)。


汪清县人民法院现有部门共15个,分别为办公室、审管办、宣教科、干部科、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监察室、执行局综合科、执行局执行科、法警队、车队。


汪清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位于汪清县汪清镇长荣大街北侧、汪清二中南侧。汪清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全院审判法庭共有5个,均升级为科技法庭,具备全程录音录像,同步证据展示等功能。


近年来,汪清县法院全面贯彻中央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的司法公正。大力推进智慧法院、电子法院建设,落实“一三四四”工作体系,将“六个规范化”理念渗透到全院各项工作中,以规范化建设推动全院工作强基础、见成效、上台阶。汪清县法院不忘初心,砥砺奋进,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评为“全省百佳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涉诉信访工作专项二等功,被州法院评为“全州模范法院”、“全州文明法院”,还先后荣获州先进青年组织、州五四红旗团支部、州三八红旗集体、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县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法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3-8160111


服务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法院地址:吉林省汪清县汪清镇长荣大街北侧、汪清二中南侧。


邮编:133200

 来源:汪清县人民法院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2032

分享给朋友:

“延边刑事律师:汪清县人民法院概况” 的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3〕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91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严厉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1.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极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4〕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5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保障国家情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情报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情报参考,为防范和化解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提供情报支持,维护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 第…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保护黑土地,惩治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耕…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