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对田永明杀人案再审宣判:判处死刑

延边刑事律师2个月前 (02-03)法治资讯67

     新华社昆明2月3日电 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再审查明:1996年9月,原审被告人田永明强奸赵某某的恶行败露后,又持刀报复赵某某,被判处刑罚。2002年7月15日刑满释放后,田永明伺机再次报复赵某某。同年11月13日20时许,田永明持刀闯入赵某某家中,赵某某惊觉后逃出家门,田永明持刀追撵。村民刘铭富(被害人,殁年37岁)见状上前阻拦田永明,田永明即连续捅刺刘铭富致其死亡。随后,田永明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致赵某某轻伤。田永明作案后长期潜逃,2022年2月24日被抓获归案。

  2022年11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永明上诉后,鉴于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6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因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8日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田永明置国家法律、社会伦理于不顾,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行凶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应予纠正,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网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794

分享给朋友:

“云南高院对田永明杀人案再审宣判:判处死刑” 的相关文章

花10万买的数字藏品成了“废品”

法治日报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吕佳慧10万元打了水漂!来自浙江的孙先生近日回忆自己购买数字藏品的经历时懊悔不已:他从去年开始陆续投入10万元购买数字藏品,但因为平台强制置换,他的数字藏品都变成“质押卡”(一种发行量很大但价值很低的图片藏品,通常用于合成价值更高的数字藏品,无法正常交易),“相…

2023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4万余件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罗沙、齐琪)记者2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23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4万余件,审结数量与新收数量基本持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最高法举行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人民法院加强科技创新保护,…

当“真财务”遇上“假老板”损失谁来担?

网络诈骗猖獗,一不小心就会被犯罪分子盯上。日前,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电信诈骗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嘉兴某公司一名“真财务”遇上“假老板”,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自己也摊上了“官司”。那么当“真财务”遇上“假老板”,被骗的巨额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公司能不能向员工进行索赔?员工应…

用股权激励员工,“分手”也得兑现“分红”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娜 通讯员 潘文苑阅读提示近年来,股份激励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越来越成为一种收益激励机制被广泛应用。劳动者享有的股份是股东权益还是劳动报酬?股权激励是不是公司治理和提升业绩的万能灵药?劳动者获得股东型员工资格,与用人单位约定以绩效贡献、综合素质、工作时间等作为考量因素,不定期获…

女子醉卧马路被轧身亡送人者遭索赔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近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一则民事判例引发热议。一女子与一男子深夜在KTV醉酒,朋友沈先生将二人送至住处附近后驾车离开,该女子并未回家而是横躺到车行道上,被过往车辆碾轧身亡。亲属向肇事司机索赔后,反将友情帮助的沈先生和KTV告上法庭,网友纷纷表示“好人难当”。 法院经过…

最高法:今年上半年线上“隔空猥亵”等涉网性侵案件增加

光明网北京7月19日电(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对外公布2024年上半年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线上“隔空猥亵”、线上诱骗线下性侵等涉网性侵案件增加,强制猥亵、侮辱罪案件一审收案同比增长20.07%。 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诉源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