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某危险作业案

延边刑事律师3个月前 (09-05)案例分析50

【关键词】

危险作业罪 海上作业 北斗船载终端设备

【基本案情】

叶某某是某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实际所有人、船长兼负责人。2021年7月17日,叶某某接到南海渔政监电话通知有热带低压,要求不出海作业。7月18日该船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渔港报告,共载有7名船员离开珠海某渔港前往江门台山对开海域从事海上作业。叶某某明知该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天线损坏无法使用,并且船上的AIS设备非本船所有的情况下,出海作业并收购拖网捕获渔获物。期间,叶某某先后收到“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香洲大队”的“台风预警通知”及“防台通知”,告知第7号台风“查帕卡”已经生成,并且要求珠海以西至雷州半岛以东海上航行作业渔船全部回港避风,请各渔船严格按照防台要求,认真做好防台各项措施,确保安全。叶某某并未执行上述防台要求。该船在返航途中,曾处于台风十级风圈内,船上机械出现故障,并一度与外界失去联系。7月20日凌晨两点,相关人员报警。渔政监部门出动搜救船以及救助直升机备航。7月21日早,该船被广东省渔政总队香洲大队查获。

叶某某无船长证书,船上其他船员均无普通渔业船员证书。出海航行期间,叶某某组织多名船上人员轮流开船,该船出海作业过程正好处于“查帕卡”台风海上生成登陆整个过程,叶某某不服从管理部门的停航决定,未及时撤离危险海域,期间船舶发动机出现故障,船只一度无法向前航行,风太大不能进港,而且船舱进水,船只及人员安危存在重大隐患。

【处理结果】

2021年8月24日,应渔政部门、横琴海警工作站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侦查活动,并建议侦查机关以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2022年7月12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检察院以危险作业罪对叶某某提起公诉。同年10月12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安全提示】

1.危险作业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是我国刑法首次将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具有现实危险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惩处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将构成危险作业罪。

2.根据《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的规定,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属于航行设备。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具备定位导航、北斗短报文、卫星通信等功能,防台期间,应急值班人员可以24小时不间断掌握船舶动向,提醒船舶回港避风。一旦船舶遇险,北斗船载终端设备的短报文功能,可以实现主动上报本船的精准位置和灾情信息,为抢险救援带来重要的信息支撑。本案中,叶某某违反海事管理规定,明知该船的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天线损坏无法使用的情况下,罔顾禁止出海作业通知规定,台风天出海从事渔业作业,导致渔船处于十级风圈内,船舱进水,并一度与外界失去联系,导致船只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渔业船舶企业和相关个人要守牢安全底线,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坚决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确保“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作业”,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1190

分享给朋友:

“叶某某危险作业案” 的相关文章

丈夫服刑 妻子“再婚” 重婚赔钱又获刑

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重婚案,以重婚罪判处赵某拘役2个月。赵某于2019年1月与程某某登记结婚。2019年4月,程某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在监狱服刑。赵某在未与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何某,两人以男女朋友名义交往,并与何某同居。赵某明知自己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

非法销售肉毒素 被告人因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判刑

 近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依法宣判,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并禁止被告人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美容行业经营活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潘某分14次从卖家处购进116瓶肉毒毒素,除部分自用外,另...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单位可否不付工资

★案情简介孔某于2019年4月1日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业务开发工作。该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时至18时,周六、周日休息,但公司不实行打卡制度。双方约定孔某的月工资由底薪加提成组成,底薪为5000元,提成根据业绩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分别于2019年5...

邻居带3小孩戏水致1人溺亡,谁担责?

南宁晚报讯(记者郑芳 通讯员钟窈玲 王建鹏)叶某携带小佳等3名未成年人到公园水域边玩耍,小佳不慎发生溺水,叶某虽下水营救未果,但他没有报警和呼救,而是带另外两名孩子离开。小佳被打捞上岸时已溺水身亡。小佳的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叶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86万余元。近日,横州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成年人携带3...

保安大爷抓小偷摔断腿,谁来赔?

台海网6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思法)张大爷(化名)退休之后发挥余热,找了一份保安工作,不料却为抓小偷摔断腿,导致十级伤残。这种情形谁来赔偿?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一位保安大爷为抓小偷受了伤,因伤误工、后续治疗费让他犯了愁,还为此告上法庭。据悉,很多小区考虑到用工...

江西信丰法院审结一起伪造、买卖身份证案

 近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伪造、买卖身份证案。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7月20日,吴某与肖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相互商量制作假证件对外销售赚钱,由吴某负责制作,肖某、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