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职业闭店人”承担民事赔偿案解密

延边刑事律师2年前 (2025-02-25)法治资讯29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于今年2月10日起施行,相关条款直指“职业闭店”乱象。 近年来,在休闲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部分商家利用预付式消费机制欺诈、卷款跑路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中不少存在“职业闭店人”的身影——他们“帮助”经营不善的机构计划好关店、跑路方法,并接手处理后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于今年2月10日起施行,相关条款直指“职业闭店”乱象。

  近年来,在休闲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部分商家利用预付式消费机制欺诈、卷款跑路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中不少存在“职业闭店人”的身影——他们“帮助”经营不善的机构计划好关店、跑路方法,并接手处理后续维权问题,诱导消费者接受不公平方案。

  乱象如何整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积极作为,于2024年4月3日作出全国首例认定“职业闭店人”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判决,之后对该乱象深入分析并形成调研信息,推动北京市开展预付式经营企业闭店逃债专项风险防范处置行动。

  近日,该案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评选。

  围绕“职业闭店人”案件审判遇到的焦点难点问题、社会治理效果等,《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本案主审法官。

  店家跑路更换法人

  “翻开案卷,我就意识到这是一起涉预付费领域的新型案件。但万变不离其宗,商家就是为了以闭店的形式逃避义务,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且让追责和维权变得更为艰难。”本案主审法官李强告诉记者,受理此案后,他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详情。

  “我是这家瑜伽店的老顾客了,先后多次充值购课,花费达数万元。”该案原告王某说,2023年10月的一天,她忽然发现无法在小程序上约课,联系客服也无人回复,赶到店面一看,竟然大门紧闭。

  “一定是跑路了,我卡上还有8000多元未消费。”王某看到此景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这家瑜伽店的其他会员,得知这家店铺在半个月前就已经闭店,闭店前瑜伽店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也进行了变更。

  王某查询发现,瑜伽店的法定代表人确实发生了变更,原所属公司在半个月前就已经注销,其他会员还把变更后新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的微信朋友圈展示给她看。

  薛某的朋友圈多条信息显示:“死客激活做业绩,想合作的老板私聊我,让你店里的死客到店消费”“高价收购美容、美发、养生会员(因为某种原因您的店不经营了,我们可以帮助您消耗负债),全北京都可以”……

  王某意识到,自己遇到所谓的“职业闭店人”了。

  愤愤难平的她将接盘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起诉至丰台法院,要求赔偿自己会员卡中未消费的金额。

  了解基本案情后,李强通过查阅诉状、证据、调查了解等多种方式查明,涉案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为刘某。2023年9月13日,刘某与薛某签订《转让协议》,将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薛某。同年9月14日,经变更,薛某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月底该公司申请注销。

  注销材料中的《清算报告》显示:“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与此同时,薛某在申请公司注销时签署承诺书,承诺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负责,保证所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和一致。

  庭审中,薛某当庭表示,该瑜伽店会员大约200人,还有40万元左右的金额未消耗,其把会员转给了另外一家美发店,并承认注销公司时未成立清算组,其亦知晓若存在虚假清算情形注销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责任。王某则表示,其报名的是瑜伽班,不同意去美发店消费。

  责有所循据法而定

  “该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薛某的身份认定,二是薛某行为的认定以及应承担何种责任。”李强说,薛某已当庭自认收购经营不善公司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法院因此对其身份为“职业闭店人”进行了认定。

  关于薛某的上述行为,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根据北京某公司在市场监管局的注销材料,薛某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后,短期内提交了虚假的债权债务已全部清理完毕的《清算报告》,属于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登记机关注销公司,在有大量会员债权未消耗的情况下,帮助经营者逃避债务的行为。

  “如何适用法条,是该案裁判公正与否的核心,也是此类新案、首案的审判难点。”李强说,当时并没有专门针对“职业闭店人”的法规条款,但其行为本质并非法律盲区,可通过我国民法典和公司法等法律进行约束。

  记者注意到,对于薛某行为的违法性,法院在判决书中进行了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通过释法不难看出,薛某作为公司唯一股东,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定代表人注销登记的行为,导致王某无法在合法的清算程序中申报债权,致其债权无法受偿,故王某有权主张薛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李强说,基于上述分析,法院判决薛某退还王某所办理会员卡中剩余金额8260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即发生法律效力,且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推出的相关便民利民举措,王某仅支付了10元诉讼费,在两个月内即完成了本次司法维权。

  收到薛某支付的相关退款后,王某对法官说:“法院高效维护了我的权益,十分感谢法院的工作。”

  以案促治提升效能

  一纸判决作出后,丰台法院对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相关乱象进行了调研分析。法院发现,近年来,预付费店铺跑路的背后,有不少跟薛某一样的“职业闭店人”在推波助澜。

  李强告诉记者,有的“职业闭店人”专门帮商家策划跑路,在商家面临关闭或者经营不善时介入,采取转移资产、更改经营主体等涉嫌违法的策略,避免商家承担法律责任并从中牟利,具有职业化、隐蔽性的特点。“职业闭店人”接手跑路店铺,又巧立名目将会员转到其他不相关店铺,实现所谓的“死客激活”。此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丰台法院审管办(研究室)主任王静说,本案从“职业闭店人”帮助经营者逃避债务的角度,判令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此类帮助经营者逃避债务的行为给予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

  与此同时,该案审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评价、指引、示范、教育功能作用,告诫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也为打击“职业闭店人”违法违规操作、优化营商环境等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路和方向。

  判后,丰台法院通过司法建议促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预付式消费类公司注销登记时的审查,并建立起预付式消费领域司法与行政联动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法官受邀参加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的“职业闭店操作”座谈会时,就“职业闭店”法律规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贡献司法智慧。

  “本案裁判不仅对当事人提出的民事退费诉求进行了回应,事实上,‘职业闭店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非限于此。”李强说,“职业闭店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其后续可能受到相应的失信惩戒,如果用虚假材料骗取行政机关变更登记等,恐将面临行政处罚,若是构成抽逃出资或者合同诈骗,还有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

  李强提示,消费者对预付式消费要提高警惕,如果发现有店铺恶意收取预付费后跑路,要及时固定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同时,原股东与“职业闭店人”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也应向消费者承担责任。消费者有权选择分别或者一并起诉原股东和“职业闭店人”。

  □ 记者 徐伟伦

  □ 通讯员 施佳芮

   来源:法治日报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632

分享给朋友:

“全国首例“职业闭店人”承担民事赔偿案解密” 的相关文章

用“野味”招揽顾客 一餐馆老板获刑

近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案,以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在井冈山经营了一家餐馆,2022年以来,为获取高额利润,多次向文某(另案处理)购买麂子、野兔、果子狸、野生竹鼠等陆生野生动物进行加工后,出售给顾…

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助力农民工安“薪”不忧“酬”

法治日报北京2月26日讯(记者赵婕)去年以来,司法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薪暖农民工”“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据统计,2023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8万件,为54万名农民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央视网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4月2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有力保障和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来源:央视网…

福州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中新网福州5月15日电 (郑江洛)福州警方15日披露,今年5月7日,福州经侦部门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摧毁一犯罪团伙,抓获制售假团伙成员16名,捣毁犯罪窝点10处,现场查获假冒知名品牌鞋子成品17000余双,生产制假设备机械5台,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 当天是第15个全国…

河北省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河北法治报5月30日讯(记者 柳红领)今天,记者从省检察院举办的“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获悉,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不断更新理念,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能动履职,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惩治、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强化…

一拍卖行员工因走私文物获刑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周倩) 利用拍卖行员工身份,将货主委托的拍卖品低价雇人夹带运输进出境。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一名拍卖行员工因走私多件拍品获刑。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走私的拍品中,有两尊明代金佛,这也是北京首例以走私文物罪判决并成功从我国香港地区追回文物的案件。卢某是北…

最高法:今年上半年线上“隔空猥亵”等涉网性侵案件增加

光明网北京7月19日电(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对外公布2024年上半年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线上“隔空猥亵”、线上诱骗线下性侵等涉网性侵案件增加,强制猥亵、侮辱罪案件一审收案同比增长20.07%。 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诉源治…

昆明探索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保护机制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文凌当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未检检察官讲完“心灵的桥梁——从创伤到复苏的一站式心灵护航”的故事,在场的许多人眼含热泪。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与团昆明市委日前共同举办的第二届昆明市司法社工服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上,19组检察干警和司法社工讲述的鲜活案例牵动人心…

今年以来广东警方打掉针对老年人诈骗团伙76个

中新网广州8月6日电 (记者 方伟彬)广东省公安厅6日发布消息称,2024年,该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针对老年人诈骗案件专项打击行动,全省共打掉该类诈骗团伙7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62人。 据悉,按照公安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广东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深入应用“专业+机…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5173万人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5173万人

中工网讯 8月15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等有关情况。据介绍,今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发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配置和购买服务的杠杆作用,强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