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刑事律师:双辽市人民法院

延边刑事律师4个月前 (04-02)法律法规82
双辽市人民法院前身即双辽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6月。现辖区双辽市地理方位为东经123°、北纬43°之间,位于吉林省西南边陲,吉、辽、蒙三省(区)交界处,东、西辽河汇流于此。辖全市6街道、8镇4乡(含1民族乡)2区(含1自然保护区、1经济开发区)3场,总面积3400余平方千米,总人口40余万人。…

双辽市人民法院前身即双辽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6月。现辖区双辽市地理方位为东经123°、北纬43°之间,位于吉林省西南边陲,吉、辽、蒙三省(区)交界处,东、西辽河汇流于此。辖全市6街道、8镇4乡(含1民族乡)2区(含1自然保护区、1经济开发区)3场,总面积3400余平方千米,总人口40余万人。共有干警93人。员额法官36人。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监庭、四个派出人民法庭(双山法庭、茂林法庭、郊区法庭、郑家屯法庭)、司法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内设督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ncda.com/?id=2008

分享给朋友:

“延边刑事律师:双辽市人民法院” 的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请求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适用国家赔偿请求时效制度的规定,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结合司法赔偿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一、程序规定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为正确审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监护人请求赔偿为恢复监护状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4〕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5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