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故意毁损公共或私人财产,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抑或是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罚金等严厉处罚;倘若数额庞大,甚至存在其他极端恶劣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故意毁损公共或私人财产,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抑或是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罚金等严厉处罚;倘若数额庞大,甚至存在其他极端恶劣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未达到5000元但毁坏次数在3次以上的;纠集3人以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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