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过失伤害事实如何认定

延边刑事律师6个月前 (01-15)刑法知识129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即自然人的躯体健康。这包括四肢、五官、毛发、指甲等自然身体部分,以及已成为身体不可分离部分的假肢、假牙等。 2.客观要件: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且这种伤害必须达…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即自然人的躯体健康。这包括四肢、五官、毛发、指甲等自然身体部分,以及已成为身体不可分离部分的假肢、假牙等。


  2.客观要件: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且这种伤害必须达到重伤的程度。同时,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重伤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后者是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过失伤害事实的认定,主要依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及其行为导致的实际后果,具体如下:


  1.《刑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过失犯罪是指在主观上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2.在过失伤害的情形中,这要求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伤害结果存在过失心理,无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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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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